醫院28天潛規則 中市議員籲改善制度纔是醫病之福

市議員陳廷秀爲民請命說,健保沒處理下轉配套、社區居家復健、長照機構沒有全面建立起來;面對問題、改善制度、不要拗醫院,纔是真正醫病之福。(陳廷秀服務處提供)

民衆的父親因患思覺失調症無法獨自居住,多次進出醫院,醫院護理站要求出院,病患淪爲人球,民衆求助無門。市議員陳廷秀爲民請命說,健保沒處理下轉配套、社區居家復健、長照機構沒有全面建立起來;面對問題、改善制度、不要拗醫院,纔是真正醫病之福。

陳廷秀說,所有的醫學中心都要面對「病人住院超過一個月」這個問題,需要長期照護的病人,家屬會面對醫院說「不能住超過28天」,只好拼命想辦法轉院請其他醫師收留或者直接找有力人士關說看看。那沒能力找有力人士的病患,就只能等死嗎?

陳廷秀指出,雖沒有規定病人不能住院超過28天,對他們來說,「人就還沒好,叫我出院」,怎麼辦?沒有建立「緊急病情控制下來了,但是還沒回復到可以自理或是不需特殊照護前」所需要的制度、機構、長照照護概念,而採取用「28天輪轉各醫院」的方式,病人和家屬缺乏可以回到社區、回到家,有儘早迴歸生活的環境和制度,只能在大醫院病牀流浪,家人照顧到心力交瘁,然後病人自責。不要再鄉愿的假裝一切都沒問題了,醫療、社區、長照的整合確確實實是斷裂的。

陳廷秀表示,中央2021年編列500億元長照預算,請問下放到臺中市衛生局長照多少錢?衛生局長曾梓展說,目前臺中市長照需要50幾億元,而目前中央尚欠臺中市19億元,會亦步亦趨爭取到位,有效的照顧需要的民衆。

陳廷秀建議,過去沒有好好把急性照護完成後的慢性復健、慢性照護需求制度做出來,現在最重要的是把資源整合、專業人力整合出來!讓病人和家屬可以有更好醫療專業照護!

對此,健保署表示,健保相關法規並未訂有「一般病患住院28天后即須辦理出院」之規定,病人罹病是否住院或出院,皆經醫師專業判斷。若醫師專業判斷無需住院,例如治療後通知出院,卻繼續住院,或經適當治療後已無住院必要等,健保本應不予給付。

若病人急性期結束可出院返家,但可能有後續照護需求,醫院會訂定「出院準備服務計劃」,提供出院準備服務及後續追蹤諮詢,讓病人順利從醫院回到家中或轉介至其他照護機構,滿足其照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