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揭露 柯文哲花4300萬買商辦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被議員揭露用四三○○萬元購置商辦(圖)。記者許正宏/攝影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昨天受訪表示,參考其他政黨總統候選人例子,購置商辦,是設立個人長期使用的辦公室。記者侯永全/攝影

京華城案 議員:彭振聲說法不利柯

柯政治獻金與選舉補助款爭議未歇,被控圖利京華城案也有進展。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昨赴議會調查小組說明京華城容積獎勵過程,議員認爲彭的說明對柯不利。

柯文哲今年總統大選的選舉補助款一億一○七一萬餘元,換算成三分之二約爲七三八○萬元。柯文哲昨天表示,按照民衆黨規定,選舉補助款三分之一歸中央黨部、三分之二歸個人使用。柯文哲競選副總幹事陳智菡解釋,選舉結餘款分政治獻金及個人補助款,柯多次表達大部分個人補助款會給黨務使用,其他部分則作爲個人規畫,如同前總統蔡英文也有個人辦公室。

前總統蔡英文辦公室昨天說,蔡英文參與選舉以來,不曾使用選舉補助款購置不動產,無論是登記於個人或基金會名下。蔡辦表示,蔡英文從政期間的辦公室,除了擔任民進黨主席、總統分別有單位、機關專屬辦公室,基金會及卸任辦公室都是租用。

法界:補助款買屋不違法 觀感問題

中選會表示,正副總統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補貼競選費用每票補貼卅元,補貼費用應由推薦政黨領取;至於政黨向選務機關依法領取後如何處理,非屬選務範疇,不予評論。選務人士說,政黨拿回選舉補助款後要如何花用,法令未有明確規範,但候選人要斟酌使用後的社會觀感。法界人士說,柯文哲購屋款來自選舉補助款不違法,而是觀感問題。

林延鳳指出,柯文哲今年五月以本人名義,花四千三百萬元購入北市林森南路、濟南路口的中國航運大樓三樓四十八點七六坪商辦,經比對第二類戶籍謄本,發現所有權人是柯文哲,該謄本上無他項權利部,顯示是在無貸款下購入,而柯文哲信義路現宅、杭州南路老家也全無貸款,推估柯是以四千三百萬元現金購入商辦。

柯文哲友人指出,柯有感於租用辦公室會搬來搬去,大選後一直尋覓新辦公空間,希望找到立法院附近房子,如此就不用被詬病「寄生國會」。柯一度看上北平東路、靠近華山文化創意園區地點,但考量太接近民進黨中央黨部,最後才找到中國航運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