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承辦採購警車申請2萬獎勵金自肥 臺中警局長:會要求檢討
市議員賴朝國今天質詢說,警察破獲重大案件除敘獎外,更應核發破案獎勵金,卻不能亂髮一通。(陳世宗攝)
警察應該是打擊犯罪、表現優秀才能申請獎勵金。市議員賴朝國今天質詢說,警察破獲重大案件除敘獎外更應核發破案獎勵金,卻不能亂髮一通;2018年有申請案內容是汰換、採購及配發警車圓滿達成任務,表現優異申請獎金2萬元,警方應全面檢討獎勵制度。警察局長蔡蒼柏說,這太輕鬆了,他會要求檢討。
賴朝國指出,警察工作內容繁重、具有危險性,因此警政署設立獎金鼓勵基層警員,各地警局再依財政狀況發放,臺中市警局有29項申報獎金的案類,除了警政署補助的200多萬以外,警察局每年也編列將近2000萬的預算來支應。
警察的工作性質極具危險性,很認同警察同仁破獲重大案件,除了敘獎以外,更應核發破案獎勵金,但是也不能亂髮一通。賴朝國表示,依據警政署立定、經過行政院覈准的「警察機關核發工作獎勵金作業規定」,連酒駕都可以報請獎金外,外事類、刑事類與警務類都可以報請獎金。
另外,根據警察機關核發工作獎勵金警務類第6點規定:辦理警務工作重要勤務、業務,具有特殊優良事蹟或着有績效者。最奇怪的獎勵是「協助市警局購買車輛」也能申報獎勵,讓其他警員看了直呼實在是太離譜了,不知道一般公務員負責採購,是否也可以有獎金。
賴朝國強調,發放獎金應該是針對工作範圍以外的,同仁又肯花自己的時間來做公家的事務,而不是像這樣的自肥。警察同仁破獲重大案件,這種辦案的精神才應該來核發工作獎勵金,而不是做一些事務性的工作也能領到工作獎勵金,這些巧立名目的來領取工作獎勵金,應該說是制度面的不合理。
臺中市警察局長蔡蒼柏指出,這太輕鬆了,他會要求內部檢討。
警察破大案敘獎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