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母打罵仇女…13歲少年誘殺鄰居8歲女童 剖腹辱屍洩忿
中國一名13歲少年(右)誘殺鄰居8歲女童(左)。圖/翻攝自紅星新聞
前年9月,甘肅定西13歲男生小劉(化名)疑被母親打罵後,對女性生出仇恨心理,並持刀將無辜的8歲鄰居女童小悅(化名)殺害,其後更回家淡定洗頭髮。及至今年3月20日,案件在由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同意追訴其刑事責任。
根據2021年3月起施行的內地《刑法修正案(十一)》顯示,最低刑責年齡由14週歲降至12週歲。有專家對此表示,未成年人雖不適用死刑,但若構成重罪且情節極其惡劣,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
據《紅星新聞》報道,小悅是一名由爺爺奶奶照顧的農村留守兒童。2022年9月25日中午,身穿粉紅色衣服的小悅出門玩耍,被身穿深色衣服的小劉手持長條狀物體尾隨,並最終在半山腰的樹林將小悅殺害。
小悅的爺爺久久未等到孫女回家,便四處打聽下落,還曾到小劉家詢問,惟小劉當時表示「不知道」,還淡定的洗着頭髮。直到案發當日下午4時許,纔有村民表示在樹林中發現小悅屍體。
小悅的家屬憶述,發現小悅的屍體時,她的褲子被除到腳踝處,腹部被劃開,身上有多處刀傷,並指「小悅死亡後,屍體被侮辱。」
案件相關資料顯示,小劉在案發前就準備了水果刀、刀片、一次性手套、膠繩等作案工具,預先放置小悅家附近,之後又以邀請小悅玩爲由將她騙到案發地。
案發後,經鑑定小劉精神狀態正常,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同意追訴其刑事責任。不過,小劉在羈押期間,無悔罪改過心理,對自己所犯錯誤持無所謂的態度。
據瞭解,小劉被母親打罵後,對女性生出仇恨心理,殺女性泄忿的犯罪動機,小劉預謀的殺人對象有自己的媽媽、以及成績好的同學等人,但最終將目標鎖定在了小悅身上。直至案發當日小劉被警方帶走後,他的母親才知道小劉仇恨女性。
對於案件,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蘇明月指出,「經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追訴」意味只有經最高檢核準追訴才能進入刑事司法程序。由於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若構成重罪且情節極其惡劣,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若最高檢沒有核準追訴,案件就要退回到行政系統,依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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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