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魔假和尚》性侵殺害女學生大赦逃死 開禪寺硬上弱智女還嗆法官

「姦殺狼」黃昆亮40多年前侵犯10多名少女,入獄後遇上減刑,卻再因姦殺鍾姓少女被判刑;出獄後的他遁入佛門,兩年前卻將狼爪伸向心智缺陷的女子。(圖 / 報系資料照)

曾於民國60年初連續犯下5起性侵少女案的惡狼黃昆亮,假釋出獄後又犯下轟動全國的屏東鍾姓女學生性侵殺害命案,因大赦逃死,出獄後捲入多起性侵案;前幾年,黃男出獄後已年過半百,並自稱看破紅塵遁入佛門,返回老家屏東改名經營禪寺擔任住持。鄉民原以爲黃男已經改性從良,豈料78歲的他仍死性不改,將狼爪伸向心智缺陷的女子,更恐嚇她「要讓妳死」,高院審理後再重判13年。

判決指出,黃男主持屏東縣一處禪寺,明知少女爲心智缺陷,因得知其母前往外地參與法會,多日未歸,獨留少女在鐵皮屋生活,竟認有機可乘,於2022年12月23日晚間9時許持玻璃酒瓶闖入鐵皮屋,命少女脫衣。少女不從並呼叫救命,黃男即持酒瓶作勢毆打,並恐嚇「要讓妳死」,以脅迫方式讓少女脫去衣物,並猥褻對方下體,強制性交直至射精爲止。

事發後,黃男交付少女1千元臺幣作爲封口費。同一天晚上,少女母親外出歸來,少女告知自己被黃男性侵的遭遇,母親隨即攜女前往警局報案,全案曝光。

黃男坦承,確實與少女發生性行爲並射精,卻矢口否認有任何強制性交行爲,並辯稱自己遭到母女二人設計陷害,「她們母女在我那裡住了2、3年,女兒偶爾跟我講一、兩句話,女兒精神有問題,看到我褲子會脫光光,問我你要嗎?」

「那天我去少女房間問她是不是愛我,少女就脫光光,我們做愛完後,我問她有沒有錢,她說沒有,我就去雜貨店借了1000元給她,結果少女母親跟個男的回來。」黃男說,他當時向少女提醒母親已經回來,所以他纔起來,更自稱是聽說少女要嫁給她,因此纔對她很好。

少女則說,那天黃男藉故要燒熱水讓她洗澡,在她睡前闖進房間,一進來就是灌酒,拿着玻璃瓶要打她的樣子,威脅她如果不順從就會被打死,「他叫我脫衣服,全部脫光然後被他性侵,射X走掉了」、「黃男有跟我說如果跟他做就給千元,我不答應他,他說不要就給我死。做完後拿錢給我,我主動拿給媽媽,媽媽問怎麼有這個錢,我就說是這個色狼給的」。

黃男妻子證稱,案發時曾因好奇站在門口,聽見丈夫說,「妳很可憐,妳媽媽都不管妳生活,嫁給我好不好,我就看妹妹點頭;我沒有聽到丈夫對說要做愛,但我感受到他們愛的情愫,當下我就離開了」。

法院審理,黃男於警詢、偵查及庭審時均坦誠不諱,並勘驗少女內褲的衛生棉斑跡及外陰部,皆檢測出黃男的DNA,並有現場照片、扣押筆錄等物品,以及警方扣案的1千元爲佐證,勘認爲事實,判處13年徒刑。

黃男不服上訴,主張雙方是合意性交,母女二人是在仙人跳,並強調自己年事已高,早無性慾,而他是被迷暈中計纔會發生這件事。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審酌黃男爲出家人,多年前入獄後卻未能因政府減刑而反省改善,出監後仍尋找涉世未深、自我保護能力較弱的國中女生,潛在惡性重大,基於特別預防必要,量刑不宜過輕,維持原判決處1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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