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高管太猴急!聚餐指侵酒醉女下屬 辯公司派系鬥爭遭誣陷

銀行高管太猴急!聚餐指侵酒醉女下屬 辯公司派系鬥爭遭誣陷。(達志影像)

一名銀行高階主管與同事聚餐,見女職員小美酒醉無力,趁她上廁所尾隨前往,並強拉到牆角直伸伸手進裙子內指侵併強吻,還遭到一名同事直擊並提醒不要在公共場合這這種事,餐敘結束後,主管又強拉女方進計程車,並在車上上下其手撫摸胸部,小美驚覺自己有危險,立刻重複向司機表示感快送他回家,司機警覺性也高,抵達女方家後還下車替她開門。事後小美提告,主管一審遭判3年10月徒刑,不服上訴後,高等法院仍維持原判。

根據判決書,該位高階主管與女職員小美均在同一銀行任職,兩人在108年10月間與同事一起聚餐,但席間小美頻喝高粱酒及紅酒後,嚴重酒醉而全身無力,主管見到小美自行前往廁所,於是尾隨前往,等小美走出來時,強拉至廁所附近牆角並強吻,甚至直接將手伸進女方內褲內指侵。

剛好當時有一位同事經過,上前拍主管的背部,他才罷手。但聚餐結束後,主管執意要送小美返回其住處,遂將小美拉進計程車後座,途中主管又伸出鹹豬手徒撫摸她胸部,這時主管突然要求司機更改路線,小美趕緊向司機表明要回其住處並重覆住址,司機這時察覺有異,於是依照小美指示開往她家,並下車爲小美開門解圍。

事後小美提告,但主管矢口否認對小美指侵及猥褻。還強調當日前往廁所,剛好遇到小美,小美知道他因父親過世而非常難過,於是主動擁抱他,雙方在擁抱過程中產生情感共鳴纔開始接吻,全是你情我願。

一審法官審酌,該位主管爲滿足一己私慾,利用女方因酒醉不能抗拒之狀態,分別對其爲性交、猥褻行爲,戕害女方之身心健康及其性自主決定權及心理上難以磨滅之陰影,且南方犯後不思反省,反將此事渲染爲女方是因公司內部派系鬥爭而蓄意設詞誣陷,但念及雙方已達成和解,且依約賠償完畢,判張3年10月徒刑。

該位主管不服上訴,高院改認定張犯強制性交1罪,撤銷原判決,但仍判處3年10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