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青年就業 獎勵金最高13.8萬

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配合勞動部推動青年就業獎勵計劃,幫助畢業生及求職者儘快找到工作。(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配合勞動部推動青年就業獎勵計劃,提供去年9月1日至今年9月30日畢業29歲以下青年,在9月30日前踏入職場,並在同一家公司穩定就業滿90日,就可領2萬元,同一公司滿180日後可再多領1萬,最高可獲3萬元。

畢業青年若經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投入特定製造業、照顧服務業營造業等工作,前半年將另外每月發5000元、第7到12個月每月發6000元、第13到18個月每月發給7000元獎勵金,最長髮18個月,獎勵10.8萬元,同時符合2項計劃資格者總獎勵13.8萬元。

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分署長林淑媛表示,轄區就業市場雖然有受到疫情影響,但製造業等多項在地產業仍有人力需求,爲協助畢業青年順利轉銜職場,勞動部提供青年就業獎勵金。

畢業生可先到臺灣就業通網站登錄資料,就業後經覈對勞保資料無誤,將直接覈撥獎勵金,因應青年就業獎勵金上路,中彰投分署也已積極開發轄內近萬職缺,幫助畢業生及求職者儘快找到工作。

鼓勵青年就業,針對明年6月30日前退役,且於退役後90日內就業青年,也納入該計劃獎勵適用對象

此外,考量在疫情中,部分青年於畢業前已陸續提前尋職就業,參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日期,將去年1月15日至今年6月14日間受僱就業,且目前仍持續受僱中的青年,納爲該計劃適用對象,並自今年6月15日起算受僱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