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街頭民調小心了?李進勇曝中選會態度:勿存僥倖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12日被問到街訪民調、網路民調是否需要遵守選罷法,做出迴應。(圖翻攝自YT國會頻道)

隨着2024大選接近,網路上也出現各款民調,而這些民調是否需要遵守選罷法就成爲大問題。立法委員莊瑞雄今(12)日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時,就質疑「依公職人員選罷法,發佈民調要載明調查單位、主持人、抽樣誤差、跟經費來源」,但網路上的多元民調是否符合民調定義?以及是否合法?對此,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也給出答案。

李進勇表示,關於選罷法裡面規範的民調,法律沒有規定定義,但執行機關就民調的部分,有做成一個決議的解釋,「民調是對候選人或選舉民意的表達,彙集起來有這個過程,並將結果對外來公佈,就是我們定義的民調」,中選會會用很嚴格的態度,來執行定義,因爲這是有關選舉公平的事。

立委賴品妤也表示,中選會盡力辦好選舉,降低各種誤導選民的因素是非常重要的,而公職人員選罷法(53條)跟總統、副總統選罷法(52條)中都有規範,要求民調載明民意調查資料來源跟做法,未清楚標示者不得發佈其評論。

賴品妤還指出,儘管兩大選罷法的主管機關不是中選會,但違反法規的行政罰鍰都是由中選會來裁罰,現在可以看到網路跟媒體快速發展,但這些內容會影響選民投票的意向,例如說有YouTuber做街訪民調影片,會詢問到民衆對候選人看法,但過程中不像傳統認知的民意調查,有嚴謹的設計、抽樣、誤差值可以參考,「可是事實上這種影片傳播的速度更快,也更方便民衆來瀏覽,同時很多影片中都說這是民調影片,這樣算是民意調查嗎?」

李進勇解釋,民調過程裡面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民意要彙集一個結果,街訪影片這邊問一個民衆、那邊問一個民衆,過程中彙集起來就有一定的結果,就是中選會所定義的民調,「我比較會傾向這是一個民調」。

賴品妤進一步質詢,若YouTuber出了一個民調的影片,如果影片上線在投票十日前,需不需要依規定載明調查單位、抽樣方式跟經費來源、如果在10日內發佈,算不算違反10日不得發佈民調的規定。」

對於上述問題,李進勇迴應,「如果是民調的話當然要遵守相關規定,10天之內是不可以發佈民調,10以外選舉公告發布後,該揭露的資料就該揭露。但我不敢下定論,具體的個案套進來審查過程後,不是我在這邊可以決定的,要經過我們委員會議做決定。」但李也強調,「呼籲大家要共同遵守法律的規定,執法機關的態度一定是非常嚴格的來執行,不容許有僥倖的事情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