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開玩笑稱「行李有炸彈」航空公司報警 男子被移送法辦

今天上午一名53歲廖姓男子,計劃搭乘長榮航空BR-801班機前往澳門,卻在櫃檯辦理報到手續時聲稱行李中有炸彈,地勤人員立即依法報警,警方依民用航空法將廖男移送桃檢,所幸未延誤班機起飛。

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二隊第一分隊分隊長林呈翰表示,今天上午8時46分許,我國籍廖姓男子於桃機第二航廈20號報到櫃檯,辦理長榮航空BR-801班機登機手續時,因櫃檯地勤人員依規定詢問行李中是否有危險物品時,廖男突然開玩笑稱手提行李有炸彈,長榮航空公司立即通報員警到場處置。

林呈翰指出,員警到場後檢查男子行李內並無疑似爆裂物或其他影響飛安物品,同時加強班機旅客手提及托運行李安檢,調查後依民用航空法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如果違法情況屬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本國籍一名廖姓男子辦理登機手續時,與地勤人員開玩笑說「行李中有炸彈」,遭航空公司報警處理。圖爲示意圖,非本案相關人員。記者黃仲明/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