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男外木山揮36公分西瓜刀 男法官媽媽魂上身勸他「遇事先報警」
39歲葉姓男子上月3日在基隆市外木山海邊持36公分西瓜刀沿路揮舞,嚇壞路人,警方據報出動十多人包圍,壓制送醫,他供稱是希望得到警方關注,重視他手機被盜用的訴求,但因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殺傷力的器械,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基隆地院簡易庭法官裁罰他3千元,還苦口婆心勸他「遇事先報警」、「自己何必害自己」。
外木山風景區6月3日下午2時多驚傳黑衣人在大停車場持西瓜刀揮舞,路人擔心他傷及無辜,嚇得報警。警方趕往現場,發現他將刀柄以膠帶纏繞於右手掌,情緒激動,不斷咆哮。十多名警力分持齊眉棍、電擊槍、盾牌包圍他,他持刀抵住自己的脖子步步後退,不願就範,最後警方趁他不注意,持棍打趴他,一擁而上制伏他,隨後送醫救治。
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法官認爲他無正當理由攜帶已開鋒的西瓜刀,引起他人恐慌,顯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裁定文中還苦口婆心勸他,遇事先報警,先找親朋好友協助,切勿不理性,無助解決問題,造成不特定多數人恐慌,還陷入違法困境,「種如是因得如是果,最後搞得遍體鱗傷的還是自己,自己何必害自己呢?」
雖然是男法官,但似乎「媽媽魂」上身,文中又提醒他:「好的頭腦智慧用在不好的地方,是很可惜、遺憾的,自己要好好想一想,用自己的智慧看清楚、想明白,捐友速遠離、益友速留用,自己不要心情不好而做錯事,則自己日日平安、大家和睦融諧,永不嫌晚。」最後裁定3千罰款,沒入西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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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姓男子上月3日在基隆外木山風景區揮刀咆哮、與警對峙,後被壓制並依違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判3千罰款。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