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市區「高速闖紅燈」警目擊開罰危險駕駛 他PO文討拍慘遭洗臉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日前在三重區重踩油門起步,讓行人側目紛紛閃避,員警目睹尾隨試圖將其攔下,但只見到陳男連闖黃、紅燈後離去,陳男接到「危險駕駛」罰單,開罰6千至2萬4千元,上面員警還備註「市區內高速行駛…完全不把其他用路人安全放眼裡!」引起陳男不滿上網討拍,反被網友炮到體無完膚,自刪貼文。
▲一名男子在三重高速闖紅燈被舉發危險駕駛,被開單後竟上網討拍。(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郭姓員警11月1日晚間11時許在巡邏時,在自強路四段、福龍路口見到陳男駕駛的自小客車,從自強路、仁美街口重踩油門起步,行人見狀怕被撞上紛紛閃避,隨後高速往重陽橋方向行駛,員警該車形跡可疑尾隨上前,不料該車在仁政街口高速闖黃燈後,又於仁愛街口高速闖紅燈後離去,不顧用路人安全。
員警返回派出所後,對該車依照道交條例43條1項1款「高速危險駕駛」逕行舉發,並在罰單上註記「市區內時速目測至少80公哩,重踩油門高速行駛、闖紅燈,完全不把其他用路人安全放在眼裡。」三重警方也公佈當時的密錄器自清。
陳男接到罰單後,氣得在「爆料公社」上PO文直指「現在警察眼睛都那麼厲害的嗎?用眼睛就能知道人家開車的時速?不小心闖紅燈就能叫危險駕車?也太荒唐了吧......」不料卻被網友砲轟,留言洗臉「高速行駛又闖紅燈不叫危險駕駛,難道要叫安全駕駛?」、「都知道闖紅燈了就不要機機叫了,是男人就去把你的罰單繳一繳!」、「讓開單警察還特別加備註,你應該真的闖的很離譜了.......有沒有重踩油門,應該不難判斷啦」。
▼警方目睹陳男重踩油門起步。(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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