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抓姦神器」跟監夫還炫耀 多疑妻子下場慘了

29歲趙姓女子偷偷打開老公巫姓男子手機內的「位置資訊分享」功能,一審依妨害秘密罪判趙女4月,趙女不服上訴。高雄地院審酌趙女認錯,改判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29歲趙姓女子疑心病重,新婚沒多久就偷偷打開老公巫姓男子手機內的「位置資訊分享」功能,監看巫男行蹤長達5個月,還洋洋得意向巫男江姓友人炫耀「抓姦神器」有多好用,巫男得知後氣得鬧離婚還提告。一審依妨害秘密罪判趙女4月,趙女不服上訴。高雄地院審酌趙女認錯,改判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趙女和巫男兩人2021年1月結婚,婚後趙女想掌控巫男行蹤,趁巫男不注意,打開其手機內的Google Maps,開啓「位置資訊分享」功能,指定自己的帳號可以獲取巫男最新的位置,還設定無限時瀏覽,等同全天候監控巫男行蹤。

該App的「位置資訊分享」功能設計,是讓使用者將自己的位置分享給好友們(聯絡人),方便出門旅遊或約吃飯時、快速精準地找到對方位置赴約或集合。該功能選項有二,一爲「持續1小時」,另一爲「直到手動關閉這項設定爲止」。使用者若選擇後者,等同持續分享最新最位置給指定聯絡人。

趙女全程掌控巫男行蹤後,還向巫男江姓友人炫耀此事。2021年5月江男和巫男在火鍋店吃飯時,良心不安,特地借用巫男手機,發現趙女果然還持續追蹤巫男定位,私自關閉該功能,隔月才向巫男坦承知道此事。巫男得知太太的行爲,氣得和趙女大吵一架、鬧離婚還報警提告。

趙女坦承未經巫男同意就偷偷開啓巫男手機該功能,但她辯稱,是因爲巫男會家暴她,她想知道老公何時出現才偷開定位。

法官認爲,趙女不能因被家暴的理由,就透過手機監控巫男行蹤,監控需建立在法律授權之上,趙女的行爲顯有輕重失衡的情形,不構成法律上的正當理由,最後依妨害秘密罪判她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趙女不服上訴,但在二審時終於認罪,律師也替她說話,請求法官給予緩刑。法官認爲,趙女二審雖然認罪,但若因此給予緩刑,對巫男所受的危害並不公平。考量趙女侵害他人隱私的行爲,改判3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