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長之子慘了!性侵猥褻6童224罪 累積刑期1252.5年

臺北地方法院。(圖本報資料照)

臺北市信義區某幼兒園園長的兒子,於2023年被查出涉嫌猥褻、性侵6名女童,案件引發社會譁然。檢方認定他涉嫌對6名幼童下手而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臺北地方法院今(16)日依224罪各判處5年至10年不等徒刑,應執行28年徒刑,可上訴。

臺北地院指出,被告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間,於任職的幼兒園內性侵、猥褻6名未滿7歲的幼童;法院傳訊被害幼童、幼童父母、幼兒園老師、心理諮商師,並勘驗父母拍攝幼童揭露案件的對話錄影、幼兒園內監視錄影畫面、被告另案遭搜索扣得的兒童性影像檔案、幼童驗傷單、心理諮商報告等,認定其確實有相關犯行。

法院認爲,被告家境及學識良好,且具幼兒保育的專業知識背景,深知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的重要性,明知被害人都未滿7歲,並無同意或拒絕的性自主能力,卻爲滿足自己的性慾,性侵、猥褻、拍攝性影像且時間長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衆多,犯罪惡性重大。

法院指出,且各被害人造成身心創傷甚鉅,犯後態度惡劣等情,分別量處各項刑度。並就被告分別所犯各罪爲整體評價,就各宣告之有期徒刑,綜衡卷存事證審酌其等所犯數罪類型、次數、侵害法益之性質、非難重複程度等情形,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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