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狼師案…社工分案狀況曝 專家:爭點是警方辦不出來

臺北市幼兒園狼師案最新進展,臺北市議員林延鳳踢爆,臺北市社會局家防中心知悉首例幼兒園性侵個案後,29天才填寫社政系統知會單,教育局則花21天才回覆已接收。據瞭解,衛福部相關作業流程中,並未規範家防中心從知悉案件到通報的時間。衛福部保護司表示,日後將邀集地方政府,就知會時程做出檢討。

衛福部保護司官員指出,該案經社工專業評估,屬於第二級(無緊急保護需求)案件,應在30天內完成調查報告,但在知悉案件之初,社會局即通報教育局,開始網絡合作,雙方會同警方至幼兒園瞭解狀況;實務上除案發初期的知會,社工也會在完成調查後再填寫知會單知會教育單位,因本案第一時間已經由社政、教育單位合作調查,議員所指的29天,應是調查完成後再通報的時間。

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採榕表示,「性侵害事件疑似行爲人爲學校服務人員通知教育主管機關知會單」是爲強化社政與教育體系聯繫而設置,以資訊化方式建立聯繫平臺,讓負責責任通報的社政單位,把訊息告知教育單位,強化網絡聯繫,即使教育單位早已知悉情況也無妨,寧可多知會一次,也不願疏漏;不過,該機制對於通報時間,目前並無硬性規定。

衛福部保護司官員表示,性侵害案件依規定需在24小時完成派案評估,社工再按分級分類做調查報告,第一級案件要在4天內完成調查報告,第二級案件則在30天內完成調查報告,「且對於嫌疑人是學校老師或幼兒園老師應立即通知教育單位。」至於知會單的通報時間,如各界認爲有精進之處,會再與地方政府溝通,是否訂出明確時間節點,或警方接獲報案後,即同步通知社會局、教育局共案處理。

據「兒少保護通報分級分類處理調查辦法」,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就通報案件進行分級及分類後,應指派人員依規定處理,並提出調查報告: 第一級應對兒童及少年進行訪視、調查、緊急保護、安置或爲其他必要之處置;第二級分三類,第一類應對兒童及少年進行訪視、調查、安全評估及爲其他必要之處置,第二類應確認已依本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第三類應記載相關聯繫或查詢紀錄。

另,一名熟悉兒少保護事務的不具名專家說,本案連警察都辦不出來,警方蒐證不夠力,第一件性侵案因證據不足,檢方不予起訴,涉案狼師因此更肆無忌憚,連續犯下性侵行爲,傷害無辜幼童;目前案件卻淪爲政治攻防,各界不斷指責社工、教育局等文職人員,媒體不斷報導相關案件,造成兒少二度傷害,「政治攻防一直持續下去,簡直是把兒少權益都忘記了。」

臺北市信義區一傢俬立幼兒園爆發園長兒子狼師對多名幼童性侵案件,日前幼兒園鐵門遭人噴漆寫上不雅字眼,由於目前該處幼兒園及託嬰中心已是新業者在經營,趕緊僱人清除噴漆字樣。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