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旁私人招待所遭狂轟17槍 槍手高偉哲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男子高偉哲昨赴新北市某私人招待所,朝鐵門連開17槍,犯後騎機車、攜帶改造手槍向警方投案,供稱曾因和友人講話太大聲而被屋主毆打,心生不滿纔開槍泄憤,警方依槍砲、恐嚇等罪嫌移送法院,檢方復訊後聲請羈押禁見;臺北地方法院晚間9點半開庭,裁定羈押禁見,可抗告。
高偉哲(26歲)昨日上午10時許,騎機車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一段某招待所,先持改造手槍朝鐵門連開5、6槍後,舉起右手讓彈匣落地,他更換彈匣後再開10餘槍,犯後騎車離開,主動到新店警分局碧潭派出所投案,他先稱「我開槍了」,再被員警喝令「趴下」,蹲在值勤臺前就逮。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高偉哲前日先從臺北市松山區騎乘友人的機車,到新店碧潭附近旅館投宿,昨日才下手犯案;高稱,他去年與友人在招待所門口聊天,被屋主嫌太大聲,出言制止後揪衆毆打,心生不滿纔開槍泄憤,並說手槍是一名已故友人寄放的。
警方認爲他對糾紛過程及時間交代不清,懷疑動機不單純;劉姓房屋承租人向警方表示,他去年6月起承租,作爲和朋友聊天交流的處所,他否認動手打人,也不認識高偉哲。
警方偵詢後認爲高偉哲供詞避重就輕,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毀損等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檢方復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男子高偉哲(中)昨赴新北市某私人招待所連開17槍。記者房荷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