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裝設監視器遭議會退回 黃偉哲:在人權與保障幼兒安全找平衡點
▲臺南市長黃偉哲認爲,有關幼兒園裝監視器,將在人權與保障幼兒安全找平衡點。(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針對幼兒園裝監視器部分被議會退回,市長黃偉哲指出,對幼兒園兩歲以下是中央有規定,法律有明文規定,強制要裝監視器,但兩歲以上,在幼兒園的部分到距離小學之前,這部分中央沒有明文規定,且是全國性議題,已經吵嚷爭執很久了,在中央、在立法院到最後都沒有辦法有一個一致的見解。
黃偉哲說,其實這部分既然是存在高度爭議性,所謂的人身隱私權的保障,還有憲法對於人權的保障,或者是對治安的保障,市府還是需要訂定一個比較可行的方式。
「我們也尊重議會目前爲止暫時擱置裝置監視器的條款,但是他覺得其實怎麼樣可以保障孩子,不被看到的時候被施暴或是被虐待,這部分還是需要思考。但是目前爲止,如果曾經發生過虐童案件的學校或者是幼兒園,市府還是鼓勵他們裝。」
另外,有裝設的監視器的幼兒園還是需要讓社會大衆知道,市府可能考量要去公佈哪些幼兒園有裝,那這樣方便家長選擇的時候能做一個選擇。這個部分都是在草擬階段,還沒有確定,但是他覺得其實在人權跟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中間找到一個折衷的平衡點。
據瞭解,針對社會局所提「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保護自治條例草案」於7日審查,其中備受討論的草案條文第10條,仍有多位議員持不同意見及疑慮,有議員表示目前雖然中央已經通過託嬰中心要裝設監視設備的法令,但幼兒園部分尚未通過,若臺南市通過強制幼兒園裝設監視設備,立法較中央嚴峻,是否有侵害教師教學自由或隱私權的疑慮,但亦有議員表示此條的精神在保護兒童、家長的權益,杜絕兒虐事件的發生,也爲將來可能的爭議保全教學現場的證據。
由於本案仍有多方意見,因此議會決議宣佈退回,重交法規會審查,並於下次會期進行專案報告,讓所有議員能充分溝通及使市府瞭解市民反映的意見,進而訂定適當的法規。
黃偉哲表示,目前爲止對於幼兒園裝設監視器爭端仍很多,所以市府第一個要求幼兒園要自制,就是要約束自己的老師,第二個市府會加強稽查,如果碰到非法的教保員或者是超收的情況,一定依法裁處,臺南市政府會尊重議會的決定,議會決定要納入這個條款,市府就依法辦理,議會決定不納入這個條款,市府會加強稽查以保護幼兒的受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