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禁「A點上B點下、購物」挨批阻礙觀光 航港局:修法擬放寬
▲遊艇法規限制多,航港局擬修法放寬。(圖/航港局提供)
記者蔡亞樺/臺北報導
臺灣四面環海,遊艇產業蓬勃發展。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26日)指出,目前私人遊艇將近1500艘,相關法令卻很落伍,禁止A點上B點下、也禁止旅客購物,法規綁得很死,阻礙觀光發展。航港局長葉協隆說,船舶法修法草案已送交通部,排除不必要限制。交通部次長林國顯表示,會盡速完成修法。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安排「智慧航安、智慧港灣相關計劃辦理情形」專題報告,林俊憲說,私人遊艇成長非常快,10年前約100艘,去年底已經有1444艘,但可以攬客的非自用遊艇卻只有278艘,因爲法令落伍,限制遊艇經濟發展。
林俊憲表示,依目前的規定,非自用遊艇限制採用包船方式經營,法規要求只能A點去A點回,從臺南出發不能在高雄下、必須回到臺南,而且禁載貨物,連遊艇載旅客到另一定點出遊時也不準旅客將訂的購物帶上船。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批評,遊艇法規落伍,限制阻礙觀光發展。(圖/記者蔡亞樺攝)
對此葉協隆回應,非自用的遊艇的確是促進海洋經濟發展的重點,相關規定不明確也造成業者營運的困擾,研擬船舶法修正草案,促進多元彈性的經營型態,排除不必要的限制;林國顯允諾,儘快完成修法草案。
葉協隆會後表示,目前船舶法對於非自用遊艇思維比較是俱樂部型態,因此營運範圍比較限縮,透過修法打破規定,更有彈性停靠,因此納入此次修正草案,並且在6月4日送到交通部審議,後續儘速跟交通部溝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