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外牆結晶化玻璃材有公安隱患 住戶控興富發推諉不改善
管委會指出,建商雖有更新外牆倒吊式板飾,但2022年6月21日再次砸落地面,立面結構也剝落,讓住戶們非常擔心材質不堪用,侵害生命財產安全。(臺北市議員陳炳甫辦公室提供/劉彥宜臺北傳真)
管委會喊話,建商應全面更換外牆立面,避免意外再次發生。(臺北市議員陳炳甫辦公室提供/劉彥宜臺北傳真)
興富發建案釀臺中捷運事故,興富發建設臺北市新東京宅受損住戶16日也控訴,松江南京捷運住宅外牆結晶化玻璃材質已發生5起墜落事件,損傷大樓擋牆、車道等處,建商卻推諉不更換外牆材質。建管處表示,若評定爲潛在危險疑慮之建物,將要求管委會改善,至於管委會與興富發的契約關係,行政機關並不介入,交由兩造自行協調。
新東京宅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表示,大樓屋齡15年,亟需外牆安全診斷檢查,依據「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臺北市建築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辦法」,屋齡達15年後,每6年申報1次安檢,等於之後責任將由管委會承擔,建商將可逃脫過去設計及施工不良之責任。
管委會說明,大樓落成2年後便發生4次外牆材墜落。依2014年結構技師鑑定報告、專家學者述明,住戶或管委會使用不當可能性不高,興建單位規劃施工不良造成可能性高、責任較大,如大樓結晶化玻璃板材部分的分割尺寸過大,造成大尺板片固定點抗拉拔安全係數不足,明顯低於一般設計需求甚多,板面強度安全性不足。
管委會解釋,建商雖更新外牆倒吊式板飾,但2022年6月21日再次砸落地面,立面結構也剝落,讓住戶們非常擔心材質不堪用,侵害生命財產安全。已不斷要全面更換結晶化玻璃裝飾材,換安全係數較高外牆,並檢討將之作爲外牆的適切性,提高建案維修保固額度,但建商推諉不改善外牆材質。
管委會指出,雖然現場施工走廊已採權宜性維護安全措施,但未一勞永逸解決問題,應全面更換外牆立面,避免意外再次發生。管委會質疑,興富發設計、施工及材質必定有問題,嚴重影響公共安全,捷運公司是處該捷運公共設施的主管機關,未來有任何閃失,臺北市政府、興富發都將承擔責任。
捷運局聯合開發處黃書藏指出,施工是由投資人施作、建築師監造,捷運局並沒有規劃、設計及監工,因此結構物外牆安全主管機關仍是建管處。
建管處迴應,建築物外牆剝落案件如經勘檢,評定爲D、E等級具有潛在危險疑慮之建築物,會限期建築物所有權人或管委會1個月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會處以怠金5000至30萬元。至於管委會認爲需由興富發負責,則是雙方契約關係,由兩造自行協調,行政機關無法介入。
興富發則回覆,本案爲亞昕開發與興富發建設共同投資,由復興營造承攬興建,2016年曾經管委會及其委任之專業技師檢查外牆建材無誤,並於2022年由捷運局召開討論會,委員會、亞昕開發、興富發建設達成協議,結論爲施作防護措施,而大樓外牆委託第三方進行全面檢查,並於施作防護措施前,增保大樓之公共意外責任險。
興富髮指出,目前已完成保險,並由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全面安檢完成,並已完成大樓南北向之防護措施,僅餘大樓東向之防護措施,尚待管委會取得住戶同意提供施作空間後,始能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