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4名軍士官A副食罐頭 海巡中校參謀主任判刑3年
海巡署中校參謀主任侵佔副食罐頭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資料照)
海巡署中校參謀主任林佑柏等5名時任軍士官,2021年間A走64箱國軍副食罐頭,利用「臺馬之星」轉運回臺,安排友人收貨佔爲己有。士林地院審酌林男等人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侵佔公用財物等2罪,判處林男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沒收3萬餘元。
其餘4名軍官部分,少校曾威仁無罪,上士張菀宇被判處2年8月。上士曾鈺婷判處1年3月,緩刑4年,應支付公庫5萬元。士官長餘宗衡判處1年3月,褫奪公權1年。負責搬運及收受贓物的友人鄭、潘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月、3月,得易科罰金15萬、9萬。
士林地檢署調查,林佑柏擔任海巡署第10岸巡隊參謀主任,得知國軍配發的副食罐頭未用罄,將剩餘的罐頭拆箱,指示曾、張裝入其他紙箱掩人耳目,並利用「臺馬之星」運回臺灣,接任的張姓上士回覆「主任,罐頭可以送一波」。
檢察官起訴字2021年12月起,2022年4月、同年10月,分3批共64箱,曾先將罐頭運到南竿福澳港碼頭,透過運輸船轉運寄回臺灣,在經潘、鄭在臺友人收穫,送至林指定的地方,轉送給臺灣親友等人,林佑伯等人均認罪,主動繳回犯罪所得,辯護人稱,不法所得低於5萬元,建請法院賜予恩典給予緩刑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