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德媒達協議 Google將爲使用新聞付費
谷歌(Google)18日宣佈與德國多家媒體達成協議,將支付內容使用費給業者。圖爲位於北京清華科技園的google谷歌大廈。(中新社)
搜尋引擎巨擘谷歌(Google)18日宣佈與德國多家媒體達成協議,將支付內容使用費給業者。這是德國通過「著作鄰接權」(neighbouring rights)相關立法後,Google首度與德國出版業者簽訂協議,但未透露合約金額與協議細節。
與Google簽訂協議的德國新聞媒體,包括:《時代週報》(Die Zeit)、《商務日報》(Handelsblatt)、《每日鏡報》(Der Tagesspiegel), 以及《明鏡週刊》(Der Spiegel)、《經濟週刊》(WirtschaftsWoche)與《經理人雜誌》(Manager Magazin)等。
Google形容這對雙方來說是加強夥伴關係的里程碑,公司也在和其他媒體業者商討類似協議。
德國在今年稍早修改《著作權法》,納入網路內容,並通過一項針對國內傳播媒體和記者的新智慧財產權法令,保障作者與出版商在海外網路平臺轉載其作品時,可獲得報酬。
著作鄰接權源自歐盟的《著作權指令》,而轉載網路上新聞和內容是否必須付費,一直是Google等網路巨擘與媒體爭執核心問題。《明鏡週刊》常務董事奧特利茨說,雙方已找到互蒙其利的解決方案。
Google前一天才宣佈與法新社(AFP)達成5年協議,願意支付對方新聞內容使用費。法國最新的《著作權法》要求科技巨頭須與希望收取授權費用的新聞出版商進行談判。
法新社執行長佛里斯形容這項協議是對資訊價值的認可。谷歌拒絕透露法新社內容授權金額,僅證實協議效期爲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