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修法調降 開放地方停徵
行政院院會19日將通過財政部所提《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電影、演唱會、戲劇舞蹈表演、職棒及職籃比賽等六大課稅項目上限稅率折半,並開放地方政府得視需要停徵。圖爲羅大佑演唱會。(本報資料照片)
娛樂稅修法前後稅率對照
行政院院會19日將通過財政部所提《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電影、演唱會、戲劇舞蹈表演、職棒及職籃比賽等六大課稅項目上限稅率折半,並開放地方政府得視產業發展、政策需要,停徵部分項目娛樂稅。臺北市及高雄市政府表示,將視立法院審議結果配合研議,並以對整體經濟產值及收入的面向來思考。
高雄近年大力發展演唱會經濟,國內外大咖天團、歌星相繼選擇到高雄開唱,高市府也推出商圈夜市優惠券,並攜手旅宿業、百貨、KTV等業者,推出各項演唱會優惠,成功吸引民衆到高雄聽歌兼旅遊,演唱會經濟成爲高雄近年來最夯的話題之一。
不僅高雄,北市娛樂稅收排名前3名,第1名是臨時公演,例如臺北小巨蛋演唱會,第2名是KTV,第3是電影票收入。娛樂稅收每年近3億元是北市重要稅收之一。
去年度娛樂稅收約爲18.9億元,其中高爾夫球場稅收佔約4.2 元,藝文活動及各項競技比賽稅收約2.5億元,其它娛樂設施約12億元,是地方自治重要財源,今年可能再創新高。
政院人士表示,爲保留地方政府財政自主空間,並配合經濟環境變遷及娛樂消費行爲變化,兼顧地方政府發展藝文活動及競技比賽需要,財政部此次提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大幅調降娛樂稅率和授權地方政府得停徵部分項目的娛樂稅。
根據草案規定,未來地方政府若決議停徵,應定明實施期限,提經當地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而本次娛樂稅修法,除高爾夫球場稅率上限20%不變,電影娛樂稅率一律調降爲15%;職業性歌唱、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等各種表演則調降爲15%。
另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改爲最高不得超過2%;各種競技比賽則改爲5%;舞廳或舞場降爲不得超過50%。至於其他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如在百貨公司、大賣場、便利商店等場所擺放投幣式電動夾娃娃機、搖搖馬(車)等電動玩具設施,娛樂稅最高不得超過25%。
針對政院將通過娛樂稅修法,未來是否可能停徵演唱會娛樂稅來帶動新一波演唱會經濟,臺北市財政局主秘張雅惠表示,北市府未來將視立院審議結果配合研議。
高市府迴應,城市推動演唱會經濟需要以府層級進行跨局處的業務整合,包含交通、觀光、文化影視產業以及場地整合配套等多個面向,相關娛樂稅停徵與否,高市府會以對高雄整體經濟產值及收入的面向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