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亮被舉報,城市總被帶走。萬科真是病得不輕。
屋漏偏逢連夜雨!近期,萬科在煙臺的項目合作方實名舉報鬱亮,引發萬科股債雙殺。前幾日,濟南萬科總經理肖勁被警方帶走。萬科迴應是其個人原因。按說,萬科作爲房企優等生,作爲混合所有制企業還有國資背書,也挺過了地產行業出清的第一波,還時逢房地產調控政策優化期間,不應該這麼快、這麼糟糕地陷入第二輪危機。企業陷入危機的原因很多,我在辦理企業破產案件中,對此有深刻的感受。外部原因有宏觀經濟週期、行業景氣度高低、競爭激烈產品被替代、營收利潤下滑等。內部原因除了經營不善、投資失敗、決策錯誤等,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因素,就是公司治理混亂,沒有內控制度或者流於形式,常見的有公司實控人掏空、違規佔用公司資金、違規爲關聯公司提供擔保,高管侵佔、挪用公司財產,自我交易,不當關聯交易,竊取公司商業機會,收受商業賄賂等。上述事件尚無調查結論,無意去猜測或臆斷,但“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成功企業各有各的道行,困境企業都逃不掉這些原因。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