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合夥私種307株大麻 他租屋管門禁…嘉檢偵結起訴
嘉義縣林姓男子涉嫌於竹崎鄉租屋處栽植大麻,並由同姓林男管理,警方獲報後經數月密集埋伏、跟監,日前執行拘提,搜出307株大麻及相關設備,帶回偵辦,檢方復訊後聲押林男獲准,偵查終結今依毒品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表示,42歲林男與李姓(通緝中)、陳姓(另案偵辦中)涉嫌栽種大麻製造毒品,由陳男在今年2月8日在雲林縣麥寮鄉某三合院栽種307株大麻植株,再由林男承租竹崎鄉某平房,李男委託不知情友人租賃2輛小貨車與陳男會合後,將307株大麻、設備陸續載運到竹崎鄉租屋處,將鑰匙交由另名也是42歲林男管理大麻、控管進出人員。
檢警查證線報後由檢察官江炳勳指揮竹崎分局警方偵辦,看管租屋處的林男獲悉栽種大麻被人發現,趕忙回租屋處準備丟棄大麻,警方立即收網逮人,並再拘提涉嫌栽植大麻的林男。起出307株大麻、1包大麻煙(4.69公克)、肥料、培養土、美植袋、農藥噴灑器等。
307株大麻送驗,檢出二級毒品大麻成分,檢方復訊後將林男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今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12條2項,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5百萬元以下罰鍰。
嘉義地檢署檢察長陳鬆吉表示,大麻爲第二級毒品,屬於中樞神經迷幻劑,吸食產生心搏過速、妄想、幻覺及對周遭事務漠不關心之「動機缺乏症候羣」等症狀,而意圖供製造毒品而裁種大麻者,刑責極重,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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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檢警在嫌犯租屋處查獲307株大麻植栽。圖/翻攝畫面
嘉義檢警在嫌犯租屋處查獲307株大麻植栽及相關設備。圖/翻攝畫面
嘉義檢警在嫌犯租屋處查獲307株大麻植栽。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