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天災、突發事件 中鋼適用勞工輪班間隔例外
勞動部28日召開法規委員會,會中討論通過中鋼公司員工未來因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處理期間,將適用輪班間隔例外、可縮短至不少於8小時。另外,會中也討論通過漁工將納入《勞基法》第84條之一(責任制),預計兩案將在4月初公告後上路。
中鋼勞資雙方合意、向勞動部提出適用《勞基法》第34條第二項例外行業申請,勞動部3月初也預告,中鋼在勞工請假、或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形處理期間、需要人力調度時,輪班間隔可從現行至少11小時縮短爲至少8小時。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召開法規委員會時,討論中鋼員工適用輪班間隔縮短例外申請案,委員們多認爲「勞工請假」不能作爲「工作性質特殊」或「特殊原因」,因此把這部分從申請案中移除;而其他因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處理期間,可適用輪班間隔例外而縮短間隔時間。
謝倩蒨指出,中鋼是一貫作業的專業鋼廠,產線屬於連續性的特殊製程,輪班作業細分達805個職位,各個輪班人員工作內容具有專業性和多樣性,在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形處理期間,難以臨時找到替代人力可補充,因此勞資雙方對此有共識,公司確實有變更輪班換班間隔休息時間需求。
此外,漁工工作型態特殊,不同於陸上工作,需要配合漁汛作業,且海上作業時間難掌握,雖然適用彈性工時,但仍規劃覈定其適用責任制。 謝倩蒨解釋,外界有聲音擔憂恐將讓漁工的工作條件變差,「但責任制不是工時沒有上限,超過上限仍須給加班費」,勞僱雙方約定責任制內容仍需交給地方政府核備、個別勞工同意後才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