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假按日算有漏洞!勞工請6天可領6個月津貼 勞動部迴應了

育嬰假按日算有漏洞!勞工請6天可領6個月津貼,勞動部這樣說。(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依就業保險法及相關辦法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算,再依勞動部推動的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原則,允許勞工可以以「日」爲單位申請,意謂勞工最少只要請6天的育嬰留職停薪就可以領滿6個月津貼,勞動部官員僅說,要待試辦後再評估看看是否有修法必要。

先前有立委批評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原則沒有提供僱主誘因,到時候試辦成效恐怕會很糟糕,勞動部近日再修正試辦原則並增加試辧成果可作爲參選經濟部或勞動部各獎項的「營造友善職場工作環境」具體事蹟,並訂於9日起試辦至2024年年底爲止。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目前共有包括中油、臺電、臺糖、臺水及勞動部等64家公私部門有意願參與該試辦計劃、估計約有2000人會適用。辦理座談會中有事業單位提及是否可以另訂次數限制?踩剎車機制?僱主可否與勞工協商休假事宜等,他認爲,優於法令的部分可以另訂規範,30日以下的育嬰留職停薪也可與勞工協商。

而現行就業保險法細則明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算,外界憂心如果未修正細則就推動育嬰留職停薪按日申請,屆時勞工只要請1天就可以領1個月的8成投保薪資,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坦言,的確會有這種狀況,但相信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仍是要照顧自己子女,會在試辦後檢視後,做爲修法的參考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