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陽法院成功“追薪”100餘萬元

近日,元陽法院積極作爲、能動履職,高效化解了24起“欠薪”糾紛案,有效避免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併爲當事人追償勞務費、租賃費100餘萬元,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贏得了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2017年,許某掛靠某建設公司中標元陽縣農村道路硬化工程項目,後將工程轉包給伍某,伍某又將部分工程分包給殷某實際施工。其間,殷某僱傭朱某等人進行施工勞務,及僱傭陳某等人的挖掘機、壓路機設備進行施工,工程結束後尚欠部分勞務費、租賃費。

2023年,殷某訴伍某、許某、某建設公司,要求支付尚欠工程款,經審理後,判決伍某向殷某支付折價工程補償款,並由許某、某建設公司在各自責任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履行期將結束,經承辦法官督促,殷某和伍某、許某、某建設公司自行達成執行前預和解,即某建設公司分期將工程款支付至法院賬戶,後殷某暫不申請強制執行。

同時,法院查知殷某因案涉工程尚欠朱某、陳某等人勞務費、租賃費,經釋明,殷某願將所得案款,優先支付給朱某、陳某等人,但因案涉當事人分佈在多個省、州、縣,雙方無法確定具體支付金額和時限。

爲此,元陽法院速裁庭在徵得雙方同意後,採取上門、電話、在線視頻等多種方式,及時開展訴前調解工作,最終確定24名當事人勞務費、租賃費的具體支付金額和時間,案涉金額共計100餘萬元,並由法院在殷某所得的工程款中直接扣劃。

本報記者 馮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