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引爆數位社會 陳沖:臺灣反應慢好幾拍
行政院前院長、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沖(圖/吳靜君攝)
行政院前院長、新世代金融基金會陳沖今日表示,元宇宙熱翻天,一直以來認爲透過Digital Identity與Cryptocurrency(加密貨幣)虛擬與現實世界可能產生連結,元宇宙想像空間也因此而大爲增加。
陳沖表示,10月底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針對虛擬資產監管指南,公佈新的修正版本,這對元宇宙可能使用的虛擬通貨,乃至於交易、保管、營運自有長遠的影響,只可惜仍未見政府有任何的迴應。
臺灣對於虛擬通貨、加密貨幣未賦予正式的法律地位,業務主管機關也不清楚。
今年4月,行政院配合國際需要,完成依《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第四項的規定,將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界定爲虛擬通貨與法定貨幣的互換,虛擬通貨間的交換、移轉、保管、管理及參與或提供虛擬通貨發行,銷售的相關服務,一口氣將妾身不明的商品,拉拔到行政院層級,但仍只限於洗錢防制,至於積極的輔導則未着墨,已經是慢了不只一拍。
早在2019年FATF就發佈規定,對於虛擬資產(VA)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也就是虛擬幣交易所、營運商、保管商等,要求各會員國以風險爲基礎從防制洗錢及反恐觀點進行監管,有趣的是,臺灣竟毫無舉動,直到FATA今年3、4月初公開徵求意見時,行政院才提出簡單的辦法,予以公佈,有點搪塞的感覺。
結果不到半年,國際就已將各國修正意見彙整,公佈新的Guidance for a Risk-Based Approach for Virtual Assets and 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行政院卻無暇顧此,枉費資訊大國美名,更辜負2019年8月亞太反洗錢組織APG對臺灣的評鑑。
行政院早於2018年11月即依洗錢防制法指定金管會爲虛擬幣交易平臺的主管機關,但問題並沒解決。金管會一直認爲其只是負責洗錢防制,至於交易平臺的業務並不是金管會主管。金管會深諳市場實務,瞭解金融本質,其認定完全正確,但應該是寡不敵衆,也無法說服對市場欠缺瞭解的行政院,可憐的是無辜的平臺業者,既要遵守洗錢防恐的法規,又不知業務操作能否取得合法的地位,真是進退維谷。
然而,韓國早在2019年11月即以依據FATF所提出的準則,通過「報告和使用特定金融交易資訊法」(Specified Financial Information Act) 的修正案。該法2020年3月5日通過再修正案,要求國內VASP業者須在2021年3月25至9月24日止,向金融監管當局進行申報,若未能在期限前依規定提出申報,將依法勒令關閉。韓國此種做法有法律依據,符合FATF原則,對業者也有輔導作用,值得思考。
到今年9月截止日前,韓國66家交易所當中有29家提交營業申報,而37家未獲得ISMS認證的平臺,則將面臨停業,整體作法井然有序。
臺灣參與國際組織相當不容易,行政院應跟上國際腳步,珍惜在APG的會籍,更要認真看待在未來元宇宙中,可能扮演關鍵角色的虛擬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