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教會族語推廣獎勵 申請延長至4/15截止

原民會表示,教會是族人最常聚集的地方,族語復振工作今年持續推動原住民族教會語言發展獎勵,原訂今年度申請於1月底截止,原民會特地延長申請期限至今年4月15日。

原住民族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今年度持續推動「原住民族教會推動語言發展獎勵計劃」,並覈定370間教會共同推動族語復振工作,以擴大原住民族語言推廣及發展據點。

原民會表示,爲擴大獎勵教會使用族語及參與推動族語復振風氣,113年度獎勵計劃原訂最晚今年1月底截止申請,也延長申請至4月15日。

原民會指出,去年度辦理5場次座談會,廣納各方意見,滾動修正並提出113年度獎勵計劃;今年規劃3種申請方式,各教會堂可透過總會(主教團)、各區會、堂區或個別等方式向原民會申請。

原民會表示,原住民族教會對族語保存與傳承具重要功能及角色,是族人最常聚集地方,多年來原住民族教會,藉由主日證道、讀聖經及詩歌吟唱與創作,堅持使用各族族語,對於保存及傳承原住民族語文化,扮演非常重要關鍵角色。

根據獎勵計劃,牧者使用族語證道,每週獎勵新臺幣1000元,另有口譯員同步翻譯者(含中文證道翻譯族語或族語證道翻譯中文),獎勵口譯員500元;主日學(宗教教育)老師使用族語教學者,每週獎勵1000元,每班獎勵最多2名老師。

另外,族語推廣,如詩歌練習、書籍教材、情境佈置及成果展等,可再申請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