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人妻偷吃同鄉後提分手 男砍傷她尋短血濺窗外

越籍人妻偷吃同鄉後想提分手,男方卻暴怒砍傷她後尋短,造成血濺窗外。(中時資料庫)

一名嫁來臺灣多年的越南籍廖姓女子,與同鄉黃姓男子發生外遇,兩人在高雄林園租屋同住一個多月後,因廖女想要分手,在租屋處發生口角衝突,黃男一怒下持水果刀砍傷廖女,事後還企圖尋短,黃男事後傷勢較重住院,經法院審理後,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黃男6年徒刑,仍可上訴。

警方調查,今年3月18日上午10點45分左右,林園分局接獲報案稱在林園北路365巷有人爭執受傷,需協助送醫,立即指派員警到場處理,從外觀來看,是一棟5層樓高的民宅,4樓窗邊外牆有疑似血跡流下,員警趕緊上樓敲門。

39歲廖姓越南籍女子開門讓警方進入,當時警方發現廖女右臉頰遭約15公分長水果刀劃傷、左手臂也有刀傷,意識清楚,而疑似行兇的35歲黃姓男子是頸部1刀,左右手腕也有刀傷,傷勢較重,警方趕緊呼叫119將倆人送醫,均意識清楚到院救治。

目擊者表示,當時廖女神情慌張,跑到窗邊對外高聲呼救,並用被單擦拭血跡,纔在窗邊外牆留下大片血跡,鄰居第一時間以爲是有人在出租套房裡自殺,嚇得趕緊報警。

根據調查,廖女從越南嫁來臺灣,已領有身分證,後來與同鄉黃姓男子發生情愫,在高雄市林園區租套房同居,但不到1個月,廖女對黃提出分手,卻認爲自己隻身在臺,又欠下債務,生活需仰賴廖女,但廖女提分手讓他走投無路,雙方纔發生爭執。

黃男在法案審理時辯稱,是因爲他自殺時廖女試圖要阻擋他,雙方拉扯纔不慎劃傷廖女,她並沒有殺廖女的意圖,但廖女卻堅稱遭黃殺傷,經檢視證據後,依殺人未遂罪判黃6年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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