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國土法農一擬降4.3萬公頃 今邀專家學者審議

雲林縣長張麗善29日強調,最起碼「農業權」要入法,後續再慢慢談如何補償農民;至於雲林縣的國土功能分區圖能否在年底送出,張麗善表示「會努力」。

雲林縣府今(29日)召開國土計劃審議會,雲林縣長張麗善強調,最起碼「農業權」要入法,後續再慢慢談如何補償農民;至於雲林縣的國土功能分區圖能否在年底送出,張麗善表示「會努力」。

雲林縣國土計劃法第二階段功能分區被畫設農一6萬公頃、農二2.6萬公頃,雲林縣府認爲各縣市畫設標準不一,經舉辦20場鄉鎮說明會及13次專案小組會議,認爲有調整之必要,因此尚未送出功能分區圖。

據瞭解,雲林縣爲確保未來發展,並保障雲林縣民的權益,將把「農一」調降爲1.7萬公頃,排除的部分包括位農地重劃、非灌溉區、地下水一級管制區、工業區級產業區周遭範圍、未來重大建設需求、國道、省道、縣道、臺鐵、高鐵鄰近50米,「農二」增爲6.9萬公頃。

雲林縣府今(29日)召開國土計劃審議會,審查並確認草案內容,並依程序送中央報核。

張麗善表示,尊重專家學者跟所有委員的意見,會以今天會議結果作爲修正方向,所以還沒辦法確認面積、數量。

張麗善受訪說,希望農業部跟農業大縣跟農民站在一起,讓雲林縣既能符合國家的糧食安全需求,也保障農民、農地權益。

她說,內政部長劉世芳部講農業權是「農地水泥化」是一個錯誤的觀念,因爲只有確保農民權益、農地發展,才能使農地受到保護,否則農民不願意耕種會變成荒地,農地的價值也被剝削,農民在區域計劃法已被犧牲50年,現在的國土計劃法擬定,如果一樣要犧牲農民,對農民來講非常不公平。

張麗善強調,國土功能分區圖會努力送出,她希望中央政府能夠針對雲「農業權」有明確的答案,起碼讓農業權順利在國土計劃法當中增訂,後續大家可以慢慢談農業權補償,只要有入法就好,有入法就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