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嘉縣、高雄 學童遭體罰 家長怒 師裝蒜

嘉義縣某國小學童被導師體罰,手臂傷痕累累。(家長提供/廖素慧嘉縣傳真)

嘉義縣、雲林縣及高雄市都傳出學生遭老師霸凌事件,嘉縣某國小5年級全班4名學生都被張姓導師體罰,親友擔心孩子接二連三受虐,向教育處部陳情;雲林麥寮鄉一家補習班的英文老師遭家長指控把就讀小六的女兒打傷,家長已帶孩子驗傷提告;高市某國小幼兒園則有學前特教班2歲幼童遭特教師故意推去撞椅子而受傷。

嘉縣教育處表示,某國小家長指小孩長期被該校張姓老師精神虐待、體罰,該老師的行爲太誇張、不配爲師。校方表示,5月9日晚上獲知後隔天通報教育處,啓動調查程序,30多歲教師張師在這所國小當代理教師約2、3年,過去是科任老師,112學年度起當導師,初步瞭解該班學生都被張師體罰過,目前依《教師輔導管教辦法》啓動調查,其中被體罰最嚴重的學童傷勢還在恢復中,已啓動關懷機制,並與家長保持密切聯繫,學生目前正常上學上課。

雲林麥寮鄉一家補習班的英文老師遭家長貼文在臉書社羣網站控訴其把就讀小六的女兒的手掌及指甲都打到瘀青,且手打傷了還繼續打屁股,家長非常氣憤,已帶孩子驗傷提告。

被指控的蔡姓英文老師28日在臉書貼文道歉說,因學生多次未定時交作業及寫考卷,一時氣不過而動手連續修理,未注意到她的手已經很腫脹,發現女童手受傷後,有立即擦藥膏及冰敷,等女童母親下班回家才告知,全都是他個人行爲,與補習班無關。 雲縣府教育處長邱孝文表示,該補習班是合法立案,先前無相關不良紀錄,將與社會處調查及召開不適任人員認定,行爲如屬實將解聘,再通報全國各縣市,不得讓該名教師到補習班任教,而此案補習班目前尚未於24小時內主動通報,將會依規定向補習班裁罰。

高市議員簡煥宗28日揭露國小幼兒園學前特教班1名2歲幼童,5月23日中午遭特教師故意推去撞椅子,造成孩童左眼外側紅腫受傷,該名老師已非第1次遭投訴,如今又傳出暴力對待特殊學生案件,令人感到遺憾。

簡煥宗氣憤地說,該校校長竟稱「該名老師當下不知道學生受傷,等到學生在哭鬧時,轉過來一看才發現學生身上有傷。」這個回覆相當離譜,身爲特教師卻對學生如此不在意,難道這合理嗎?呼籲教育局務必針對此事作出合理處理,不要放縱類似事件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