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免費循環杯 遺失酌收150元
雲林縣免費循環杯遺失率增加,將收取遺失費150元。(張朝欣攝)
雲林縣政府配合中央減塑政策,今年5月由縣環保局推出循環杯免費借用活動,目前斗六市、虎尾鎮約60家飲料店加入,不過近期杯子遺失有增加情況,甚至發現使用者故意報遺失,將杯子留作己用,23日環保局表示,即日起若循環杯遺失,將酌收遺失費150元。
雲林縣爲加速落實減塑行動,自今年11月1日起縣內所有飲料店將不得提供塑膠1次性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PLA杯及保麗龍杯,環保局呼籲業者即早因應,避免違規受罰,該局於去年5月在斗六市推出環保杯免費借用活動,今年再增加虎尾鎮,共約60家飲料業者加入。
環保局表示,1次性塑膠用品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問題,每年全球生產與丟棄的塑料杯數量相當可觀,這些塑料杯非生物可分解,若無法有效回收,最終將進入海洋與陸地,威脅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因此特別與飲料店合作,推出雲林縣循環杯租借服務。
環保局說,循環杯以PP聚丙烯製作,日後若毀損也可以回收再利用,提供給消費者免費借用,主要是希望改變民衆消費習慣,養成自備、重複使用、少用1次性產品的環保生活觀念,但最近遺失率已超過2成,盼藉由收取遺失費,提醒大家要惜物愛物,同時避免循環杯成爲私用物。
環保局指出,民衆要借用循環杯,請到LINE搜尋「雲林縣循環杯租借系統」,輸入手機號碼註冊會員後即可借用,每1帳號最多可借6杯,爲方便民衆歸還,在斗六、虎尾各設有21個回收點,希望藉由循環杯的日益普及,減少1次性塑膠杯的污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