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民至花蓮觀光 6月1日起最高享1300元補助

雲林縣心蓮心振興國旅獎助方案6月1日起跑,雲林縣民至花蓮觀光,住宿合法設立旅宿,結合交通部觀光署補助,每人最高享新臺幣1300元補助;名額1萬名,用完爲止。

雲林縣政府今天發佈新聞稿表示,爲協助花蓮縣早日恢復觀光旅遊產業動能,6月1日起至年底推出雲林縣心蓮心振興國旅獎助方案。

縣府表示,凡身分證字號爲P開頭者或戶籍設於雲林縣民衆,至花蓮旅遊住宿合法設立旅宿業,至「雲林縣政府雲端聯合服務中心-雲林縣心蓮心振興國旅獎助方案」登錄相關資料,並上傳住宿發票或收據,可向縣府申請1人300元獎助金。

縣府指出,每人限申請1次補助,名額爲1萬名,用完爲止,若再結合交通部觀光署推出自由行及團客住宿補助方案,每人最高可享1300元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