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抗議 外交部:衝之鳥非可居住或維持經濟的島嶼
「東聖吉16號」漁船於25日在西太平洋「衝之鳥礁」附近公海作業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扣捕,經船東繳付保證金後獲釋,對此,政府再度向日本表達嚴正抗議,並強調,「衝之鳥」並非「可以維持人居或本身經濟生活」的島嶼。
外交部指出,我國長期以來認定「衝之鳥礁」爲岩礁,絕非「可以維持人居或本身經濟生活」的島嶼,無法接受日方定義「衝之鳥礁」爲島及其享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之主張。我國已多次向日方提出嚴正交涉,日本應尊重我國及其他國家在該海域航行及漁捕等權益。
同時,外交部也說,臺日各項實質關係友好密切,且多次在自然災害中相互扶持及協助,我方願與日方就此議題持續進行協商,盼能獲得雙方均能接受的結果,以保障我漁民在公海漁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