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閩臺籍律師 盼放寬執業限制
大陸於去年推出建設福建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意見,提及將「建設臺胞臺企登陸第一家園」。圖爲在福州舉行的第二十五屆海峽兩岸經貿交易會上首次設置的臺企投資大陸成果展區。(中新社資料照片)
大陸於去年推出建設福建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意見,提及將「建設臺胞臺企登陸第一家園」。針對該意見與未來的惠臺政策,當地臺灣人也提出建言。本報所採訪的在閩臺籍律師,呼籲取消「涉臺」的執業限制;在閩臺籍醫師則建議暢通晉升管道。
根據大陸現行的法律規定,通過大陸司法考試並取得律師執業資格的「臺灣居民律師」(以下簡稱「臺籍律師」)可以從事的訴訟法律事務範圍十分狹窄,僅限於「涉臺」的「五大類民商事」案件。
對此,示範區意見提及,「逐步擴大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臺灣居民在閩從事律師職業的執業範圍」,惟具體應如何落實,尚無定案。
2008年大陸開放臺灣考生參加大陸司法考試迄今,已累積約700名臺灣人通過考試,而通過實習與培訓取得律師執業證者約180名,兩者落差極大。福建目前現有29位臺籍律師,其中Andrew(化名)表示,「涉臺」要件是臺籍律師面臨最大的限制,許多訴訟案件都不能代理,因此許多人轉而辦理非訴案件,或到企業擔任法務。
Andrew指出,由於執業範圍受限,許多律師事務所並不青睞招募臺籍律師;至於自行開業,也可能因案源有限而經營不易。對年輕剛畢業的臺籍律師來說,在訴訟方面能發揮的空間較小。且就其所知,在涉臺案件中,實際由臺籍律師代理者並不算多。
臺籍律師界目前對於放寬執業範圍的意見莫衷一是,例如取消「涉臺」要件、允許臺籍律師爲臺籍當事人作刑事辯護、將涉臺案件範圍擴大至部分行政案件(如稅務)等。Andrew建議,從鼓勵臺灣人落地生根及促進兩岸融合的角度而言,應該要漸進性地開放臺籍律師的執業範圍,第一步應先從取消「涉臺」的限制開始。不過他提及,港澳律師也有執業範圍限制,是否比照放寬將成爲一大難題。
Andrew預估,未來一旦政策定案,許多他省臺籍律師將踊躍赴福建註冊,以消除現行法規對於臺籍律師執業範圍的限制。
福建22條文件還提及,將大力推進醫院聘用臺胞工作。身爲臺籍醫師,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柯建瑋期許,未來惠臺政策應解決晉升管道通暢問題。
柯建瑋指出,大陸醫院的職稱級別較臺灣多,包括住院醫師、總醫師、主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等。對有意赴大陸學醫、行醫的臺灣人而言,晉升是很大的挑戰與門檻。
柯建瑋建議,爲了吸引更多的臺籍醫師在大陸執業行醫,可實行雙軌制以幫助臺籍醫師的晉升順暢,這將吸引更多人願意留下來行醫,甚至連其他省分畢業的臺籍醫師都會到福建執業。
柯建瑋還說,若平潭要建設兩岸醫療示範區,硬體流通與人員往來要更加通暢。他建議,可考慮對標海南,直接引進在臺醫師,並給予一定級別的薪資;同時,開放對臺灣藥品、醫療耗材與器械的品質認證等。這些都將有助於吸引臺灣患者赴平潭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