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友車上睡着!她睡醒看見這合照臉秒垮 氣炸喊告

一名少女在男友車上睡覺時,遭到男友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

北市一名男子阿興(化名)與未成年少女交往,先前2人在車上獨處時,少女吃完滷味後在副駕駛座熟睡,未料阿興趁機與少女發生性行爲,還將照片傳給少女,慘被告上法院。臺北地院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另須接受法治教育9小時。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興於2014年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未成年的少女A,兩人於隔年6月開始交往,同年10月時2人相約在車上見面,A女吃下阿興購買的滷味後突然睡意來襲,便在副駕駛座熟睡。

未料,阿興見有機可乘,便擅自將下體插入A女下體性交得逞,直到A女睡醒返家後,收到阿興傳來的2人下體接合照片,驚覺遭侵犯,憤而報警處理,全案經由臺北地檢署偵結起訴。

臺北地院審結,法官指出,阿興爲成年人,明確知道A女爲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卻爲滿足個人慾望,不尊重A女的性自主權,趁A女睡着侵犯對方,對A女的身心造成嚴重傷害,實在不該。

法官考量阿興認罪,已與A女和解,支付全數賠償金,足認深具悔意,也無前科等情狀,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另須於判決確定1年內,接受9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