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損申請抵稅皆延長3個月?莊翠雲:會再考量

財政部長莊翠雲(圖/吳靜君攝)

財政部表示,北區國稅局已經啓動緊急因應機制,花蓮地區災損申請期間延長爲3個月,至於其他地區是否也一併延長爲3個月,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會再考量應可一併適用。

莊翠雲今日到立法院財委會進行答詢。多位立委關心花蓮地震受災與申請災損減免稅的議題。

但是災害損失15萬元以下,可自行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由國稅局書面審覈。不過因爲長達26年標準皆微調,莊翠雲表示,災後抵稅從寬、從速、從優原則,相關金額調整可以來思考喪程序更加簡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