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未依原計劃籌建10.5代面板廠 威州投資案生波 鴻海被告
鴻海威州案再現波折,傳美國喀裡多尼亞村(Caledonia)居民辛茲(Daniel Hintz)和其擁有的辛茲房地產開發公司(Hintz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向鴻海提起訴訟,聲稱鴻海違反威斯康辛州合約條件,未依約在威州籌建10.5代面板廠,導致拉辛郡與蒙特普萊森村蒙受損失,惟針對此案,鴻海僅表示,不針對特定訴訟發表評論。
根據《密爾瓦基哨兵日報》(milwaukee journal sentinel)報導,辛茲房地產開發公司日前在拉辛郡巡迴法院提出訴訟,聲稱鴻海違反合約,沒有依約在距離伊利諾州邊界不遠的威州東南部興建10.5代液晶面板製造廠,另在當地徵聘的員工,也「沒有達到合約明定的程度」,對拉辛郡與當地村莊的資本投資也「未達到當初合約談妥的規模」。
另訴狀中也提及致拉辛郡(Racine County)與蒙特普萊森村(Village of Mount Pleasant)因看好鴻海威州廠在當地落腳,有望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已相繼投入2億美元收購土地、1億8500萬美元開發水管與污水管道以及1200萬開發道路,合計近4億美元用以爲設廠工程做好準備,然在威州設廠大轉彎下,拉辛郡與蒙特普萊森村先前的投資恐陷入打水漂的困境。
據悉導致此訴訟案的緣由,系因鴻海原本計劃在威州興建10.5代液晶面板廠生產大尺寸面板,但之後卻宣佈降級改設6代液晶面板廠,專事生產智慧手機、平板電腦與電視使用的小面板。
但有趣的是,和鴻海同列爲被告的拉辛郡與蒙特普萊森村隨後卻發表聯合聲明指出,無法對這起訴訟案發表評論,因爲這涉及尚待審理的法律事務,目前能說的是,鴻海科技集團持續根據地方發展協議履行財務義務,且已是蒙特普萊森村與拉辛郡的最大納稅者。同時也強調鴻海在社區發展上,已讓蒙特普萊森村與拉辛郡獲得很大益處,包括投資逾7億5,000萬美元。另對地方官員在執行開發協議上所提供的強力保護,能爲蒙特普萊森村與拉辛郡的納稅人提供完全保障,深具信心。
身爲當事人的鴻海也同步發表聲明指出,根據公司既定政策,鴻海不會針對特定訴訟案發表任何評論,未來鴻海將持續根據地方發展協議履行財務義務,並且以身爲蒙特普萊森村與拉辛郡最大納稅者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