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棄保潛逃罪 藍:政院版來即排審
海巡署深澳安檢所官兵準備登船安檢,清查有無可疑人士和物品。(此爲示意圖,非關新聞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
朱國榮潛逃出境,引發權貴大咖爲何總能輕易逃亡的質疑。根據統計,目前在偵審還有發監執行前逃亡,院檢發佈的通緝人數超過5萬人,立法院擬修法增訂「棄保潛逃罪」,法務部承諾本會期會送行政院版草案進立院,但至今無消息,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就表示,只要政院版送到立院,即可排入優先法案,會再跟提案委員討論審查時機。
過去政界大咖涉犯重大案件,在起訴或判刑後,棄保潛逃的案例不少,包含7連霸的前立委李慶華、前屏東縣議員潘淑真等人,皆因涉貪、賄選,判刑後棄保潛逃,間接打擊司法威信。
除政客外,近期最受討論的是「76行者」前總召陳修將,他因懷疑胡姓女友偷吃,竟將胡女打死,被判刑10年10月定讞,卻棄保潛逃,檢方於8月發佈長達40年的通緝令。
爲了嚴懲棄保潛逃者,國民黨立委上會期即提出多案修法,例如藍委謝衣鳯、羅智強提《刑法》第161條修正草案,被告受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或限制出海而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經發布通緝者,處3年以下徒刑。
民衆黨團也有類似看法,雖然他們在《刑法》增設「妨害司法公正罪章」,但對棄保潛逃者,同樣修法處3年以下徒刑。
藍委洪孟楷更提案將棄保潛逃懲罰提高爲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若違反法院許可停押所命應遵守事項者,處3年以下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修法增加棄保潛逃罪看似已獲在野共識,然而,根據國民黨團公佈的本會期優先法案,與棄保潛逃相關的修正案並未入列。
對此,洪孟楷表示,棄保潛逃增訂罰責他已經追了2屆,這個會期將特別拜託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國民黨召委,儘速做實質審查,也會要求政院加速推動草案。
吳宗憲則說,棄保潛逃罪的爭議不大,只要政院版送到立院,可以很快審議送出委員會。倘若法務部遲遲不提出版本,也會跟提案委員商量審議排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