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闖前女友住處性侵她 掌摑掐脖嗆:別的男生比較行嗎

渣男闖前女友住處性侵她 ,掌摑掐脖嗆:別的男生比較行嗎。(達志影像)

一名謝姓男子2021年6月間與女友小美分手,竟趁着女方住處大門未關時,闖入前女友的分租套房,直接將女方壓在牀上抓頭撞木板牀,並連續掌摑怒罵「別的男生比較厲害、比較行對嗎」,接着強行性侵,幸好女方友人打電話來,卻被謝男誤接,小美趁機求救,友人立刻報警逮人,謝男遭依妨害性自主、傷害等罪嫌,判處3年6個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謝男與小美兩人原本爲男女朋友,2人於民國110年5、6月間已分手,未料謝男卻在於110年6月間,前往小美分租套房樓下,利用大門未關之機會進入並敲門,並趁小美開啓門縫查看之際闖入屋內。

隨後謝男就抱住小美示好,但是當場遭她推開後,謝男一怒之下,將小美壓在牀上,拉扯頭髮撞擊牀邊木板還要求兩人複合甚至還嗆聲「別的男生比較厲害、比較行對嗎?」

但小美抗拒表明不願意後,當場進行性侵。事後見到小美拿取手機求救,又以手掐住她脖子並掌摑大罵「賤人、破麻」,剛好這時小美友人致電,謝男誤按接聽,小美趁機大聲呼救,有人聽聞後,隨即前往現場並報警,當場將謝男逮捕。

高院審酌謝男與小美曾爲男女朋友關係,於闖入女方住所後,因不能接受女方不願與其複合,爲顧及小美之性自主決定及身體法益,對女方施以強暴手段而爲強制性交行爲,並於強制性交完成後又對小美傷害犯行,造成她身心嚴重受創,且犯後飾詞狡辯,即使到二審時認罪,仍對細節仍多所迴避,但考量雙方已和解,判謝男3年6個月、拘役30日,拘役部分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