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者多具金融背景 自救會籲加重刑責
民衆黨27日的詐騙公聽會上,自救會成員們沉重訴說他們被詐騙的經歷與修法意見。(Photo by 呂翔禾/臺灣醒報)
「詐騙集團有跨國、成員多有金融執照或法律背景,政府應加強國際犯罪打擊,並加重刑責!」百富自救會成員27日於民衆黨舉辦的因應詐騙公聽會上指出,詐騙集團組織非常完善、分工明確,且會透過各類活動讓民衆逐漸上當,呼籲政府加重刑期。民衆黨立委黃國昌也說,數位部、NCC與金管會應提出更具體措施。
保息保本就是詐騙
民衆黨27日舉辦「如何解決詐騙猖獗問題」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政府官員,還有遭詐騙案件的5個自救會成員出席參與。其中,澳豐自救會成員希望政府能積極宣傳,若有投顧公司向客戶保證「保息保本的金融商品」就是詐騙,另外,若投資基金會往海外,並非由投資公司主張贖回,業務員在詐欺罪上是免責的,這辦法並不公平、應該修改。
另外,該成員呼籲立法院或法務部,若詐騙集團成員觸犯《銀行法》或《投顧法》的話,需要一罪一罰、且不能假釋,若判到7年以上更不能減刑。百富自救會成員則提到,百富來臺8年,吸金超過185億,前期透過教育、宣傳與宣稱獲得澳洲政府保證等方式,宣傳相當專業,民衆很難辨別,政府要特別提醒。
詐騙組織很專業
百富自救會遊姓發言人指出,百富還會邀起專家學者分享兩岸局勢、國際關係或財經趨勢,客戶在體驗到通膨經濟壓力下,常選擇投資作爲獲利工具,而百富內部成員許多是學校退休主任、教官,還有財管公司退休高層,很多有金融保險執照、高學歷,她質疑,臺灣的精英怎麼到最後都去從事詐騙了?
「詐騙犯罪組織嚴明、還有教育訓練與很專業的宣傳,應該要罰更重!」遊發言人呼籲,若有相關背景應該罪加一等,加重詐欺與《銀行法》罰則,還有兩岸或國際共打犯罪機制,並扣押詐騙犯三等親內財產,避免詐騙所得遭轉移。
需從源頭打擊詐騙
黃國昌嘆說,行政院雖然推出「打詐綱領」,但詐騙愈打愈多,詐騙問題應該從根源解決,先前有檢察官舉辦研討會,直言NCC、數位部與金管會在人頭門號、第三方支付與銀行帳號的控管不佳,導致詐騙案件持續飆升,絕對不是因爲抓到愈多而辦愈多案,盼行政部門真心聽取民衆所遭詐騙之苦。
【更多精采內容,詳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