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3嫌無保請回 張善政批輕放

桃園市長張善政(中)6日赴楊梅分局關心詐團囚禁案,他聽取案件報告後表示,似乎太輕易就放人,認爲有點太姑息,甚至有點縱容犯罪。(警方提供/蔡明亙桃園傳真)

桃園市警楊梅分局破獲詐團囚人案並逮捕5嫌,檢方6日將其中2嫌以1萬元交保、3嫌無保請回,引發外界質疑輕縱詐團,桃園市長張善政批「有點太姑息,甚至有點縱容犯罪」。桃園地檢署迴應說,覈對警方提供資料,認爲沒有被害人遭求職詐騙等客觀證據,處分結果並無不妥。

據悉,詐團隱身楊梅車站鬧區某舊大樓約2個月,平時人員出入混雜,期間被害人來來去去,待人頭帳戶遭列警示帳戶無法使用便被釋放。詐團雖正常供餐,但若被害人於關押期間不聽話,便被以玩具槍托施暴毆打。

其中1名被害人5日趁隙逃跑,警方獲報前往攻堅救出4人,但警方也發現,獲救的被害人幾乎都有毒品相關前科,因缺錢自願賣帳戶,豈料把自己也賣掉,5名嫌犯則都有詐欺前科,非首次犯案。

警方將全案依妨害自由與洗錢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察官昨日上午2嫌都以1萬交保、3嫌無保請回。張善政昨聽取案件報告後表示,好像太輕易就放人,將來要與地檢署好好溝通,抓到的人不能這麼輕易就放走,他也直言「有點太姑息了,甚至有點縱容犯罪」。

桃園地檢署表示,經內勤檢察官訊問被告,並相互覈對證人及楊梅分局檢附的現況證據後,並無被害人遭求職詐騙等客觀證據,認爲相關犯罪情節都有待補強證據,才作出交保等處分,所爲處置均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並無違反法律或不妥之處。

檢方表示,真實犯罪情節及證據已由檢察官指揮警察儘速偵辦,以釐清真相併保障人權。檢方強調,對該類案件絕對零容忍,一向秉持嚴厲查辦的態度嚴查速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