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水房打死「豬仔」棄屍公墓 4嫌「傷害致死罪」判刑定讞

▲臺中新社第七公墓,2022年間發現男子遭殺害後被棄屍於此。(圖/民衆提供)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發生在2022年間的臺中「臺版柬埔寨案」,詐騙集團「水房」強控手劉益亨等4人,因爲提供銀行帳戶的林姓男子不願服從,4人就痛毆對方,10分鐘內就將人打死,之後再將屍體載到新社山區公墓棄屍。一審國民法官審理時,認爲4人還對死者急救,顯無殺人之意,因此依照「傷害致死罪」輕判16年半到10年半不等刑期。二審也維持,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0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發生於2022年底,臺中市新社區公墓旁發現1具屍體,經過檢警追查後,發現是「臺版柬埔寨案」的豬仔模式,詐騙集團先大肆刊登小廣告,誘騙想要貸款、求職者上鉤,之後再帶到金融機構辦理帳戶交由詐騙集團使用。而本案就是詐騙集團的「水房」所犯下的案件。

檢警查出,水房強控手劉益亨、鄭名良、任睿麟及黃偲維等4人,在2022年11月前,陸續加入該詐騙集團;12月初,被害人林姓男子被劉男等人帶到金融機構辦理網路銀行帳戶及密碼交付給詐騙集團使用後,立即由劉男等人將林男帶到臺中市北屯區瀋陽路的「控房」進行監視控制。

但林男一進控房後,發現內部有許多男女都遭矇眼、捆綁,隨即反抗;劉男等4人隨即持棍棒、手銬毆打林男逼迫就範,但10分鐘內就將林男打死。4人之後就將屍體載到新社棄屍,屍體遭發現後全案曝光,檢警循線逮捕劉男等4人,並依「殺人」等罪嫌提起公訴,一審由臺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

一審國民法官審理後,採信4人說詞,認爲當時並無殺害男子故意,只是要控制男子,沒想到男子竟因此死亡,國民法官遂認定4人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再考量被害人倒地後,4人還曾經找人對他急救,國民法官因此認爲4人確實無致人於死故意,將4人分別判刑16年半到10年半不等刑期。

案經上訴,臺中高分院二審也維持。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爲二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10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另外本案還有12名詐騙集團的被告,也遭起訴,但因沒有涉及這起傷害致死案件,法院另行分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