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鳳書還原「投票完比數字手勢」爭議 認:不熟悉選罷法規定

張鳳書承認不懂《選罷法》相關法規。(圖/FB@張鳳書)

52歲本土劇女星張鳳書,今(13日)上午投完票後,在臉書PO比數字手勢的照片,涉違反《選罷法》恐挨罰1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她火速刪除爭議照後,稍早再度發文,承認不夠熟悉相關法規,感謝大家的提醒。

張鳳書今上午在臉書宣佈已前往投票所完成任務,興奮地問大家:「我投好了,你呢?」卻被網友發現照片中的她,竟擺出數字手勢,疑違反《選罷法》中構成所謂「競選或助選活動」,可處1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對此,張鳳書經紀人迴應:「我確認一下」,而張鳳書已下架該照片。

稍早,張鳳書發文還原爭議:「早上投完票真的很開心,在這片土地可以用民主方式選出自己心中理想,真的很幸福。但不夠熟悉選罷法相關規定,謝謝大家的提醒,祝福大家心中的候選人高票當選。」網友紛紛留言:「不知道者無罪」、「打開手機全是你的新聞,你更紅了」、「投完後拍照記錄時,手勢都儘量避免」、「有看到太大意了」,張鳳書則迴應:「謝謝指教。」

張鳳書臉書全文。(圖/FB@張鳳書)

根據法規規定,投票日不可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包含用簡訊或LINE等通訊軟體或在臉書等網路平臺進行拉票),違反者,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其他違反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