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將妻子陪嫁婚房送給姐姐,揹着妻子又給20萬,妻子:必須離婚

26歲的小哲和瑩瑩經過大學幾年的苦戀,畢業後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現如今他們結婚已經三年,結婚後妻子認爲丈夫的理財能力強一些,所以就把家裡的財政大權交給了丈夫掌管。

丈夫小哲做的還算不錯,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給妻子看賬面上的錢,看到結婚短短几年就積攢了二十多萬,瑩瑩心裡也是十分高興。

可是前段時間小哲突然就沒有再讓妻子看過他們賬面的錢,這樣瑩瑩心裡感覺十分的鬱悶。

丈夫對此說道:我姐姐最近出現點困難,就把錢給了姐姐,我覺得都是一家人,這錢暫時給她用一下也沒什麼呀,“你經過我同意了嗎,你是不是事事都圍着你姐姐”,瑩瑩質問丈夫小哲。

“咱們都是一家人,這錢用到哪裡我自己做主就可以了,我是一家之主呀,我是個男的”。

“你不覺得你的大男子主義是很搞笑嗎,你徵求過我的意見嗎問過我的感受嗎”,”我的姐姐不是你的姐姐嗎她現在有困難不應該幫助她嗎”。

“至少我也應該有知情權吧,家裡的所有事都是向着姐姐,有時候跟姐姐爭吵兩句,媽也向着姐姐,你也向着姐姐,你有把我當你的媳婦嗎”。

“你是我老婆,我對你不好嗎?生活中讓你做一點家務了嗎?這個錢我拿來幫姐姐又怎麼啦”。

夫妻兩人爲此爭辯不休。

小哲說自己只有一個姐姐,現在生活中出現了點問題就將錢全都借給了姐姐,瑩瑩說這根本就不是借錢不借錢的事情,而是丈夫態度問題。

小哲不跟她商量就將夫妻的共同財產全都借給了姐姐,顯然就是對自己的不尊重,於是就想着跟丈夫離婚。

原來小哲的姐姐做生意賠了錢,如今想要東山再起,開一家餐飲店資金不夠,於是就跟小哲提出了借20萬的要求。

小哲小時候經常受人欺負,姐姐總是挺身而出,現在姐姐有了困難,作爲弟弟不能袖手旁觀,說一年左右的時間就會將錢還上,所以這事就沒有告訴妻子。

瑩瑩表示,憑自己這麼多年對小哲的瞭解,姐姐借錢的事小哲根本不會細問,也不是說姐姐有難不幫,但是丈夫做的有些過分,因爲丈夫從來不把她們這個小家庭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小哲解釋道:我打算事後再告訴你,“你乾脆不用告訴我”,瑩瑩憤怒地說道,小哲之所以不把這事告訴妻子,是想着在妻子不知道的情況下借給姐姐,然後過段時間姐姐把錢還回來也就沒事了。

現在妻子已經知道了這件事,可是姐姐並沒有還上錢,小哲表示可能是自己太生氣了,纔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因爲在生活中妻子總是自作主張,想買什麼就買什麼,從來不跟他商量。

說到買車的事,妻子瑩瑩更是憤怒難平,瑩瑩抱怨道:剛開始說買車的時候,還會跟着去看車,想着買個車之後會讓我們的活動範圍更大一些,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把錢借給姐姐,我再提買車的時候你是什麼態度,對這件事是閉口不談,能搪塞就搪塞,這不是跟我在打太極嗎?原因就是這筆錢沒有了。

丈夫小哲解釋道:現在有地鐵公交挺方便的,我覺得現在沒有必要買車。錢沒有了就是沒有了,爲何會說車買不買無所謂呢?

小哲說道:她總是對我家有一種敵對的感覺,“到底是我對家有敵對還是這個家一直把我排除在外呢”?妻子瑩瑩反問丈夫。

丈夫小哲說道:她怎麼排除你了,我媽媽心疼自己兒子又怎麼啦”,“媽不僅心疼你還心疼姐,心疼過我嗎”,“怎麼沒有心疼你,在家讓你幹其它事了嗎?

瑩瑩怒懟道:在家你幹過什麼?每次談到家務問題不是我好吃懶做,是你作爲一個男人應該有點擔當,家務應該由咱們共同來分擔,這是我們共同的家,每次說到家務的時候你甩手不幹,就覺得這都是女人應該做的事情。

每次要你做家務的時候,媽都會替你攔下來,明裡暗裡都在護着你,然後就拿做家務這件事情來說我,說我這個媳婦不懂事,好吃懶做什麼的。

這些話這些年我聽得還少嗎?只是我沒有說出來而已,如果因爲這事跟你鬧的話,顯得我很不懂事,但不是我不委屈,“老人老了,話多點又怎麼了,你幹嘛要去頂撞呢”?雙方各執一詞,吵得不可開交。

此時瑩瑩說道:你敢說姐姐的事嗎?“姐姐現在住在哪裡”?

“就住在另外一個房子裡呀”,“什麼房子裡呀”?“住的我們的房子呀”!

此時瑩瑩才說道:姐姐住的是我的陪嫁房,那是我父母花錢給我買房子,是作爲我們新婚的婚房。“難道我沒有掏錢嗎”?丈夫小哲說道。

瑩瑩對丈夫說的話憤怒不已,她說道:你掏了10萬的彩禮,剩下的大頭呢?並且又是在我完全不知情的狀態下,姐姐住進去三四個月了,這時候才知道,我的陪嫁房被媽拿去給姐姐住了。

當問到小哲結婚時候花了多少錢的時候,脫口而出:幾十萬!妻子一臉的不屑,那到底多少錢呢?10萬!

小哲說道:我父母裝修房子那些雜七雜八的不都是錢嗎,瑩瑩有些可笑地說道:你知道我父母給我買這套婚房花了多少錢嗎?230萬全款!

小哲臉不紅心不跳地說結婚花了幾十萬,聽到丈夫的說辭,妻子氣得火冒三丈,怒罵小哲真是不要臉。

十萬的彩禮竟然說花了幾十萬,小哲則表示十萬跟幾十萬一樣,這有什麼不妥。

小哲的說辭震驚了妻子,瑩瑩沒想到丈夫如今變成了這般模樣,小哲說剛開始的時候家境還是很殷實的,屬於妥妥的拆二代。

姐姐那時候有錢,跟一個男人結了婚了後,結果這個男人拿着他們家的房款去賭,上千萬打了水漂,把這個家徹底敗光了。

在戀愛的時候自己是拆二代有花不完的錢,妻子出去想買什麼就買什麼,但是之後姐夫在外不務正業,敗光了他們的家產才導致現在的生活非常緊張。

他的姐夫不經姐姐和母親的同意,竟然能夠私自處置妻子孃家的財產,這跟現在小哲的行爲如出一轍,真不知道瑩瑩當初看上了小哲什麼。

此時小哲說道:我覺得還好吧,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我這個條件夠可以了,我沒有虧待過她一點!

瑩瑩說道:在學校的時候,你身上有學生時代的光環,但是出了社會以後,很多時候都不一樣了。

在學校的時候我性格比較內向,上班之後的工作從事外貿工作,接觸的人多了之後性格變得成熟外向了許多。

接觸了不少高層次的人,可是我並沒有因爲這些而看不起你,從沒有想過放棄這段感情、放棄這段婚姻。

反而是你在這段感情中一直都是盲目自大,或許你覺得你還像以前一樣優秀。

小哲說道:就是因爲你的意見太多太多了,我才覺得你對我早已沒有了感覺,“難道我變得優秀有錯嗎”?瑩瑩質問道。

小哲認爲自己現在的條件完全配得上妻子,拿着和妻子的共同財產給了姐姐,並讓姐姐住着妻子孃家送的陪嫁房,還說自己的條件夠可以,也不知他哪裡來的這樣的自信。

大家支持瑩瑩跟小哲離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