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5連霸議員賄選遭捕 涉嫌重大羈押禁見獲准
13日檢方將林茂明拘提到案,訊後認爲林有湮滅、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遭依違反選罷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翻攝林茂明臉書/吳建輝彰化傳真)
彰化5合1選舉結束,上月彰化地檢署掌握資深議員林茂明及樁腳涉嫌向選民賄選,並查扣4000元賄選金,13日檢方將林茂明拘提到案,訊後認爲林有湮滅、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遭依違反選罷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選前彰化地檢署接獲買票行賄情資,檢察官姚玎霖指揮彰化警分局、彰化縣調站、刑事警察局偵六隊等,查獲林茂明的樁腳吳男和陳男涉嫌以500 元到1000元不等向選民行賄,樁腳吳男、陳男當時就遭檢方羈押禁見。
13日檢方見時機成熟,持核發拘票指揮彰化縣調查站將連任成功的林茂明拘提到案,經漏夜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而除了林茂明當選人之外,彰檢查到公告當選者或團隊人員較明顯涉及賄選的還有超過40件,未來若查賄屬實都將被起訴,恐當選無效。
檢方表示,目前再查中的賄選案包括5名縣議員當選人、2名鄉鎮長當選人、17名鄉鎮民代表當選人和18名村裡長當選人,將逐一檢視事證,證據到哪就辦到那裡,強調並非這些當選人都可能被判當選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