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誆騙轉讓演唱會門票 詐31人遭判刑

歌手蔡依林去年在臺北小巨蛋開唱,一票難求,彰化胡男爲還債,在網路誆稱有票急售,導致31人受害,共詐得新臺幣11萬元,法院近日依詐欺取財罪判應執行2年8月刑期。

曾擔任保全的胡姓男子因積欠陳姓前同事債務,見到網路上出現蔡依林演唱會求票風潮,即利用臉書(Facebook)、Dcard等社羣網站張貼轉讓門票文章,對公衆散佈。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胡姓男子於民國111年11月至12月間,共詐騙31人,受害人匯款金額從1000元至1萬3000元不等,因遲未收到門票且無法聯繫到胡男,察覺有異而報警。

事後胡男已與部分被害人達成調解,並給付調解金獲得原諒,另有部分被害人則希望對被告從重量刑。

法院依胡男以網際網路對公衆散佈而犯詐欺取財罪,共觸犯31項犯罪事實,每項處有期徒刑1年至1年1月不等,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