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偏鄉 半年遭濫倒上百次

彰化縣西南角偏鄉常被當成濫倒廢棄物「樂園」,2021年3月至8月被多次傾倒建築土方,其中有明確來源的多達87次,沒明確來源的24次,累積逾千噸,至少有5筆國有地受害。檢警追查,陳姓地主涉犯廢棄物清理法,被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兩年,罰款15萬元;另3名地主涉犯案件仍在審理中。

彰化縣環、警、檢組成查緝小組調查及偵辦農牧用地遭濫倒廢棄物,2021年至2023年在沿海鄉鎮偏遠土地多次查獲,來自臺北、新北、桃園的建築與道路工程的土方運到彰化非法傾倒;偏鄉地主有的以「改良土地」爲由,收費供非法傾倒土方,有的承租國有地乘機撈一筆,檢警環至少掌握5筆出租國有地被倒廢棄物。

判決書指出,陳姓(77歲)男子提供芳苑鄉農牧用地,2021年3月起以每車次500元代價,供謝姓男子仲介引進臺北、新北等地建築土方,總共傾倒100車次;陳男在偵訊時坦承及認罪,在審判外達成協商合意,協商判決原則上不得上訴。

同案被追加起訴的還有46歲謝姓男子、79歲許姓男子、76歲林姓男子,謝男在警詢與偵查中坦承犯行,許男、林男否認犯行。

環檢警掌握3人將土地提供給臺新、統新等車隊,傾倒一般事業廢棄物。謝、許、林等3人涉犯案件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