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去年限塑減用4千多萬塑膠杯 建議買飲料自備容器
彰化縣從去年1月1日起,飲料店等業者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經執行1年,環保局先行勸導後,全年共開罰3家飲料店。圖/環保局提供
彰化縣從去年1月1日起,飲料店等業者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經執行1年,環保局共開罰3家飲料店,各裁罰1200元共3600元,環保局指出,全縣1085家飲料店,去年估計共減用4435多萬個塑膠杯,對減塑大有幫助。
環保局指出,飲料店如違反禁止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的政策,可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去年元月一日開始實施時,環保局考量業者必須消化塑膠杯庫存,經勸導4個月後纔開罰,去年全年共開罰3家,均非連鎖的飲料店,由民衆檢舉經調查屬實後處罰。
環保局指出,縣內連鎖及非連鎖飲料店計1085家,在未實施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政策前,店家平均每天賣出280杯飲料,其中有4成杯數使用塑膠杯,自去年元月1日實施政策後,由於會有消費者檢舉,環保局也會派員巡查,實際使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已經很少了,因此估算政策執行一年來,已減用4435萬4800個塑膠杯,已有明顯的減塑效益。
政府限制塑膠容器,飲料業者改用紙杯,難道就比較環保嗎?環保局指出,紙杯爲了能夠承裝液體及防油,都會在內部塗上一層PE塑膠淋膜,這也使得紙製容器無法達到完全回收,也讓食用者暴露在塑化劑的風險中,對環境也會造成污染,最好方式是消費者自備可重複性利用的環保杯,除了確保更環保與衛生外,還可以折5元,何樂不爲?
環保局長江培根說,消費者買飲料自備容器的風氣漸盛,或許有人會嫌隨身帶着環保杯很麻煩,但依他觀察,現在很多消費者都會揹着後背包,買了飲料就放在水壺袋內,十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