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 鎮公所前設人行道 洽公罰單吃不完

彰化縣田中鎮公所去年爭取中央補助,在公所前畫設人行道,不料人行道竟直接鋪設在公所前廣場停車處的出入口。(吳建輝攝)

彰化縣田中鎮公所去年爭取中央補助,在公所前畫設人行道,人行道直接畫設在公所前廣場停車處及旁邊衛生所的出入口,不少洽公、看病的民衆騎車或開車橫越人行道,卻遭檢舉吃罰單,痛批根本是陷阱!彰化縣議員鄭俊雄26日會同縣府交通處等單位到場會勘,確定將由公所塗抹廢除人行道。

田中衛生所人員表示,去年9月人行道就直接畫在衛生所門口跟無障礙坡道前,許多行動不便長輩到衛生所來,家屬都要將車停在馬路上讓長輩下車,不僅很危險,行動不便的長者還要多走這段路,每天也都會接到民衆電話反映遭人檢舉、開罰,真的很困擾。

鄭俊雄接獲民衆陳情,邀相關單位到場會勘,他說,依規定只要騎車、開車進入人行道,依法可罰600元至1800元,臨停罰1200元,警方依法開單也很爲難,但民衆更無奈,這樣的道路設計是要民衆如何遵循?畫設單位根本不用心。

鄭俊雄強調,中央爲改善行人地獄臭名,在各地建制大量人行道,本應是美事一樁,然而中央未實際走訪各地,反而造成民衆困擾,營建署的細心度不足,這樣的道路設計還覈准,真是匪夷所思。

縣府交通處表示,該案爭議有函請交通部協助釐清,不過並未得到回覆;經瞭解,該人行道爲公所爭取畫設,現場經交通處、公所、警局等多方會勘後,最終決議由公所委由維護廠商消除,避免民衆開車或騎車跨越人行道受罰。

田中鎮公所前這條人行道去年也爆爭議,曾遭民衆指控「佔用慢車道」,造成機車騎士被迫騎到外車道,當時公所迴應設計規畫前有特別調查,依規定大門花圃與寬15公分的路面邊線之間,不能騎車和開車,因此爭取經費新建人行步道,並沒佔用到車道。